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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咨询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09-9-309:36:45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作者:未知点击量:3063   


工程编号:SJ44030020090021
工程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咨询(二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招标内容: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总承包、勘察监理;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强审)
注:
本项目一包两标,11号线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强审)共同进行招标,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设计总承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勘察监理)中标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强审)中标人。
招标部分估价:52000.000000万元
预计开工日期:2010年01月01日
预计竣工日期:2015年01月01日
工程地点:深圳市福田、南山、宝安区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含地铁、轻轨)行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含直属企业资质)。
业绩要求:
(1)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城市轨道交通(地铁工程)设计总承包或设计总体项目,且已投入运营的项目至少一个;
(2)独立承担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
其它要求:
(1)设计总承包中标单位须与深圳市具有轨道交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合作完成11号线设计总体总包工作;
(2)设计总承包中标单位须与本项目前期研究单位共同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1、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2、投标报名资料中规定的复印件,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报名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另:1、投标报名资料中规定的复印件,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2、报名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IC卡;
2、企业投标员指纹验证;
3、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业绩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承诺书(附件中下载)。
注意:报名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09年09月29日09:00时至2009年10月12日17:00时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9号窗口.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张晓莉
招标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路
电话:82769569、82769525
注:
1)投标报名时投标人须由投标员携带法人卡同时对投标员验证指纹(未办理企业信息卡的投标人,应提前办理该卡后方可报名。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网:WWW.SZJSJY.COM.CN主页“办事指南”中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货物与服务类企业办理信息卡、投标员指纹采集指南”);
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对投标员验证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