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建设规划通信信号系统专题研究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 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专题研究服务单位。现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交易场所 |
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工程性质 |
市财政投资 | ||||
招标类别 |
公开招标 |
承包方式 |
/ | ||||
投资金额 |
40万元人民币 |
资金证明 |
市财政证明 | ||||
建设规模 |
东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由4条线路构成,线路总长194.37km,线路途经21个镇区,设车站55座,其中9座车站为主要换乘枢纽车站。 |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为: 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建设规划通信信号系统专题研究 | ||||||
预算金额 |
/ |
最 高 限价 |
40万元 人民币 |
投标担保金额 |
5000元 | ||
监督 部门 |
东莞市建设局 |
监理单位 |
/ | ||||
施工图审查单位: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11月11日9:30时; 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 1 室(广东省东莞市莞龙路下桥路段79号)。 | |||||||
投标会时间:2009年11月11日9:30时; 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 1 室(广东省东莞市莞龙路下桥路段79号)。 | |||||||
其它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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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15日提交初始报告;2009年12月31日前,提交中期成果报告,由业主组织专家进行审查;2010年2月28日前,提交最终成果报告;2010年3月31日前,最终成果报告通过业主组织的专家审查。
2.3建设地点为:东莞市。
2.4项目质量要求:项目最终成果报告通过专家审查并经业主确认。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
投标人需持有具有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含轨道交通或地铁轻轨)甲级设计资质、或铁道行业铁路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铁道行业(通信信号)甲级设计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要求:
4.1.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4.1.3投标人需持有具有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含轨道交通或地铁轻轨)甲级设计资质、或铁道行业铁路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铁道行业(通信信号)甲级设计资质。
4.1.4具有以下的经验及能力:
(1)投标人必须具有健全稳定的组织机构;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能力;
(3)投标人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具有科研能力;
(5)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工程设计或咨询或实施经验。
4.1.5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2007年、200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4.1.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1月11日前三年内(2006年至今)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资质被吊销,投标资格取消以及因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以及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4.1.7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投标人须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办理固定投标员卡的登记手续等)。
5、投标申请人须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时间为2009年10月19日至2009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广东投资招商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本招标公告如有更改或澄清,均发布于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不作另行通知。
7、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可不再另行购买招标文件,原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与第二次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第二次招标公告为准。
招 标 人: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高第街1号莞城市民广场北楼5楼
联系人: 叶森立
联系电话:(0769)22210298
传 真:(0769)2221060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太大道5号讯通大厦511室
广州市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1104室
联系人:詹阳升 冯继刚
联系电话:0769-23394175 020-83631493
传 真:0769-23394175 020-8363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