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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 打造“品质公交”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1-5-2317:0:25来源:作者:admin点击量:7319   

市委〔2010〕5号
(2010年1月19日)
   

  公共交通是城市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是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公共交通发展,有效缓解“行路难、停车难”问题,推动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打造“品质公交”,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2004年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城市公交优先”体系,解决市民“出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市委发〔2004〕34号)出台实施以来,我市坚持“公交优先”方针,在构建完善公交系统、增强公交运行能力、改善公交服务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常住人口和机动车保有量不断上升,城市交通压力加大,道路交通拥堵、车辆行驶速度降低、居民出行时间延长等“行路难、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和城市的健康持续发展。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打造“品质公交”,是实践“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理念、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具体体现,是缓解交通“两难”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打造低碳交通、建设低碳城市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必然要求。全市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加大公共交通发展力度、提高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促进公共交通与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规划、建设、管理、素质“四管齐下”,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努力构筑杭州特色、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五位一体”、“8+5”品质大公交体系,为市民提供方便周到、快速准时、经济舒适、绿色环保、安全可靠的优质公共交通服务,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作为主要出行方式,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打造低碳交通,缓解交通“两难”,为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3.总体目标。
  ——形成“五位一体”大公交营运结构。加快建设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公共汽(电)车为主体,出租汽车、水上巴士(的士)、免费单车(公共自行车)为补充的“五位一体”城市大公共交通营运结构,打造立体化、多层次、便捷换乘的“公交优先”城市。
  ——形成“8+5”市域一体化大公交线路网络。以公交同城化、一体化为目标,推进8城区与5县(市)公交一体化,形成市域一体化并辐射杭州都市经济圈的大公交网络体系。
   ——形成适度超前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坚持城市“有机更新”理念,加快推进城市路网、港口航道、公交场站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
  ——形成智能化信息化的公共交通管理系统。以科技创新为手段,加快推进公共交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和智能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共交通系统安全、有序、顺畅运行水平。
   ——形成品质至上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公共交通行业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为市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交通服务。——形成优先发展的公共交通保障体系。坚持在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政策,财力、用地、技术等各方面充分体现公共交通的优先地位,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具体目标。
  ——方便周到。扩大公共交通覆盖面,全面实现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水上巴士(的士)、免费单车(公共自行车)便捷换乘,至2012年,全市公交站点覆盖率按300米半径计算,主城区大于55%,公交线网密度达3.3公里/平方公里,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35%。至2015年,全市公交站点覆盖率按300米半径计算,主城区大于60%,公交线网密度达3.8公里/平方公里,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40%,并持续扩大轨道交通、水上巴士(的士)的规模。
  ——快速准时。至2012年,主城区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行速度达15公里/小时以上,公共汽(电)车准点率达75%以上,轨道交通平均运行速度保持35—38公里/小时,乘客候车时间为3—8分钟。至2015年,主城区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行速度达16公里/小时以上,公共汽(电)车准点率达85%以上,乘客候车时间为3—6分钟。形成“1-1-1.5-2”小时交通圈,即主城区任意两点间公共交通可达时间不超过1小时,主城区到萧山区、余杭区出行时间不超过1小时,主城区到市域内最远县(市)出行时间不超过1.5小时,主城区到杭州都市经济圈最远结点县(市)出行时间不超过2小时。
  ——经济舒适。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交通票价机制,继续实行公共交通低票价政策,最大限度吸引市民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加强“五位一体”公共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和联系,方便市民出行,至2015年,主城区实现“五位一体”公共交通方式“一卡通”。优化车辆装备,提高公共交通车辆、船舶和公交场站设施的舒适度,至2015年,低地板(低入口)公共汽(电)车辆占全部车辆50%以上,空调车占全部车辆99%以上,主城区公交场站全部建设候车亭、配置候车椅。 
     ——绿色环保。降低公共汽(电)车、水上巴士(的士)、出租汽车能源消耗,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鼓励使用低能耗低排放车辆、船舶,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船舶,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出租汽车排放必须达到“国Ⅲ”标准以上。至2012年,节能与新能源公共汽(电)车比例达15%以上;符合“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比例达70%。至2015年,节能与新能源公共汽(电)车比例达20%以上,符合“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比例达88%。
  ——安全可靠。加强交通文明建设,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公德意识、绿色出行意识、安全交通意识,打造“最遵守交通规则的城市”,全市万车交通事故死亡率控制在2以下。
  5.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突出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妥善处理好公益与市场、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优化公共交通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以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公平、和谐的公共交通服务为出发点,建立与现代公共交通相适应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交通服务。
  ——坚持科技创新、节能减碳。发挥人才和科技优势,加快构建公共交通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公共交通系统科技水平,引导交通参与者转变出行方式和消费观念,不断提高绿色出行比重。
  二、构建“五位一体”的大公共交通营运结构体系
  6.加快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确立城市轨道交通的骨干地位,发挥轨道交通引导与支撑城市空间结构优化调整作用,坚持“人跟线走”和“线跟人走”相结合、地铁建设和物业开发相结合,坚持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集全市之力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至2012年,全市轨道交通建成和运营里程达48公里,至2015年,全市轨道交通建成和运营里程达117公里,形成轨道交通骨干网。
  7.大力发展公共汽(电)车交通系统。充分发挥公共汽(电)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主体作用,构建快速公交和普通公交主骨架线路、基本线路、补充线路有机结合的公共汽(电)车交通系统。至2012年,全市新增公交线路86条,期末营运线路达到617条,线路总长度达到8803公里,营运车辆达到8195辆,日均承运390万人次。至2015年,全市再新增公交线路69条,期末营运线路达到686条,线路总长度达到9630公里,营运车辆达到9040辆,日均承运451万人次。加快推进快速公交线网建设,在优化、完善快速公交1号线、2号线的基础上,至2011年建成快速公交3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7号线,至2015年,建成快速公交8号线、9号线,线路总长度达1826公里,平均时速达20公里/小时,日均承运59万人次,形成完善的快速公交线主干网。
  8.有序发展出租汽车交通系统。充分发挥出租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用,坚持善待“的哥”、“的姐”,落实“5+1”管理制度,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保持出租车数量的适度增长,实现运力和运量的合理配置,2010年至2015年每年新增、更新出租汽车保持3%—5%的增长率。
  9.加快完善水上巴士(的士)交通系统。充分发挥“水上巴士(的士)”在城市公共交通中的“生力军”作用,按照“能通则通、连片成网”的要求,不断提高水上巴士(的士)出行分担率。加快实施京杭运河杭州市区段公交线路的延伸扩展,开通城西线路、城中线路、城北线路、奥体博览城线路、运河三墩线路。至2012年,水上巴士(的士)线路里程达144公里。至2015年,水上巴士(的士)线路里程达229公里。
  10.加快覆盖免费单车(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充分发挥免费单车(公共自行车)在城市公共交通中的重要补充作用,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免费单车(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制定实施免费单车(公共自行车)系统布点规划,2010年免费单车(公共自行车)覆盖到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2012年覆盖到五县(市)。至2012年,全市免费单车(公共自行车)总量达6万辆,服务点2400个;其中五县(市)中心城区各配置200—400辆,服务点10—20个。至2015年,全市免费单车(公共自行车)总量达9万辆,服务点3500个;其中五县(市)中心城区各配置500辆、服务点25个。至2020年,全市免费单车(公共自行车)总量确保达175万辆,力争达20万辆。
  三、完善市域一体化的公共交通线路网络体系
  11.科学编制和实施公共交通规划。坚持规划先行、规划引领,在《杭州市域总体规划》、《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等规划的框架下,结合城市交通现状、需求和发展前景,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五位一体”、“8+5”乃至辐射杭州都市经济圈的大公交体系“一揽子”专项规划及相关计划,科学配置和利用公共交通资源,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和土地配置模式。各专项规划及相关计划要与“一主三副六组团”、市域网络化大都市和杭州都市经济圈建设相协调相适应,确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有关技术和措施,综合考虑各种交通方式、换乘枢纽配置,以及与对外交通的衔接,重点确定公共交通结构、线网分布、场站布局、用地规模、建设计划等。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各专项规划及相关计划的组织实施,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划、计划,侵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及建设用地的行为。
  12.完善杭州市主城区公交网络体系。突出公共交通在主城区的优先地位,推进以高效方便的换乘系统为依托,快速公交和轨道交通为主导,常规公共汽(电)车为基础,水上巴士(的士)、出租汽车、免费单车(公共自行车)为辅助的方便快捷、布局合理、设施先进、运营良好的大公交网络体系。加快主城区外围停车场和公交换乘中心建设,实现城市公共交通与外来交通工具的有效接转。提高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水上巴士(的士)、免费单车(公共自行车)的出行分担率,缓解主城区交通压力。优化主城区公交线网布局,提高公交线路覆盖率。强化公共交通工具优先行驶权,实现公共交通全面提速,提高公共交通管理服务水平,形成畅通、快捷、舒适、安全、绿色的主城区公共交通网络体系。依托旅游集散中心、综合交通枢纽、主要客流走廊和旅游景区,调整规范公交旅游线路,建立以西湖风景名胜区为核心,既相对独立,又与主城区公共交通系统有机结合的旅游公共交通体系。
  13.加快杭州市区一体化公交网络体系建设。深化萧山、余杭两区公交一体化成果,通过建立与主城区联系便捷、可靠的公交系统,实现外围组团与主城区“公交同城化”,促进主城区职能转移,推进“两疏散、三集中”。加大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建设力度,以普通公交覆盖城市次要和支线客运走廊,实现多模式、多层次的公交同城化、优质化发展,提高公交的运行速度和可靠性,不断提高外围组团的公交整体服务水平。至2010年,免费单车(公共自行车)覆盖到萧山区、余杭区。至2012年,萧山区、余杭区分别新增新辟公交线路各15条。至2015年,萧山区、余杭区分别新增新辟公交线路38条、15条。
  14.推进市域公交一体化。加快富阳、临安二三级客运网络公交一体化改造,加强轨道交通延伸至富阳、临安的可行性研究,努力实现公交同城化。加快推进桐庐、建德、淳安公交一体化进程,组建国有独资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开通与杭州主城区相连的城际公交线路。至2012年,桐庐、淳安、建德、富阳、临安等5县(市)较大中心城镇至少开通1条与杭州主城区相连的城际公交线路,各县(市)按照市域公交一体化的要求完成本地二三级公交一体化,免费单车(公共自行车)实现全覆盖。至2015年,桐庐、淳安、建德、富阳、临安等5县(市)全部实现公交同城化。
  15.推进杭州都市经济圈公交一体化。参照“杭州—德清”的公交线路运营模式,加快推进绍兴、海宁、诸暨公交一体化,加强轨道交通延伸至杭州都市经济圈结点城市的可行性研究。至2012年,绍兴、海宁、诸暨等都市经济圈结点城市开通城际公交线路。至2015年,德清、安吉、绍兴、海宁、诸暨等县(市)的较大中心城镇至少开通1条与杭州主城区相连城际公交线路。
  四、形成适度超前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和承载能力
  16.加快城市路网建设。以快速路网建设为突破口,逐步形成功能完善、结构合理、规模匹配的城市公共道路系统。至2012年,全面建成第一绕城高速公路内的“快速路+主干路”的“三纵五横”骨干道路网络,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第二绕城高速,加快“一主三副六组团”之间的区域性快速联系通道建设。加快城市主次干道建设,加快推进主城区区域骨架路网建设,完善主城区道路系统,提高路网密度,增加通过能力,提高公交可达性。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在城市快速路地面主干道或辅道、城市主干道及有条件的次干道资源分配上,扩大公交专用道占比,实施分时段的“公交优先”,对同向3车道以上的主干道辟出1条公交专用道(或高峰时段专用道)。新建和扩建道路要同步设计建设公交专用道。
  17.加快道路微循环系统和慢行交通网络建设。实施道路微循环工程项目和交通设施改造项目,重点改造主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主要“交通节点”,同时打通一批断头路,提高路网的集散能力和可达性。主城区每年改造不少于20个“交通节点”和50条支路,至2012年,完成不少于50个“交通节点”和300条支路改造建设。结合运河、河道、道路综合整治,坚持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慢行交通系统。完善武林商业区、湖滨地区、清河坊街区等中心商业街区的慢行交通系统环境和大型居住区、大型购物中心的慢行交通条件,科学合理规划建设人行立体过街设施、斑马线,开展公交接驳点的步行改造,推进慢行交通系统联网成片,并向副城延伸。
  18.加快港口航道网络建设。围绕“大河通大船、小河通小船”目标,坚持做好“穿河”、“连湖”、“通江”、“达海”四篇文章,实施黄金水道工程,加快推进杭州综合港区、运河二通道和富春江船闸改造工程规划建设,构筑以三、四级航道为主骨架,以五、六级航道为基础,形成“东接”、“中畅”、“西进”的黄金水道网和网络畅通、结构合理、系统完善、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形成以杭州港为中心,县(市)港为基础及补充,能力适应、布局合理,大中小配套,功能齐全,集约、高效、环保、协调发展的港口群。
  19.加快换乘枢纽和场站建设。坚持与开发区、新城、组团建设相结合,与城市综合体、居住区、学校、医院、商场等大型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相结合,与企业搬迁相结合,加快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建设。坚持优地优用,按照城市综合体的建设要求,依托火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旅游集散中心、内河港口、绕城公路入城口等交通节点,加快推进拱北公交城市综合体、杭州汽车南站、临平汽车总站、余杭汽车北站、萧山客运总站、江东客运东站、富阳客运南站、千岛湖客运中心站、桐庐客运北站、临安客运东站、建德客运东站等交通枢纽建设,启动之江、桃花岭、万松岭等旅游换乘新中心建设,形成公共交通与市外交通的转换。同步规划、建设多种交通方式换乘中心,随轨道交通同步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实现轨道交通站点、公交汽车始末站(中心站)的同台、同站“零距离”换乘。完善公共交通场站设施,加大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和停保场建设,市区主要交通干道全部按照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计建设,建成区范围内公交停靠站候车亭设置率达100%,至201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6个总规模达3900辆的停保基地、2个公交车辆大修基地和2个自行车停保基地,车辆进场停保率达95%以上。加强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建设。主城区建成并投入使用10个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一流的出租车综合服务区,萧山区、余杭区各建设1—2个出租车综合服务区,5县(市)要结合公交枢纽站、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配套的出租车综合服务区。
  五、形成智能化信息化的公共交通管理体系
  20.保障公交道路优先使用权。合理设置公交优先车道、专用车道、路口专用道、单向优先(专用)车道,调整公共交通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关系,提高公交车速和道路利用率。加强对公交专用道的监控力度,加快建设公交专用道违法闯入检测系统,确保公交专用道畅通。合理设置公交车辆感应信号系统,调整路口信号周期、相位,设置公交专用信号,减少公交车辆在路口等候时间,提高公交运营效率。
  21.推进公交线网优化调整。根据轨道交通、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进程,有序推进公交线网的调整优化,完善由骨干线、区域线、接驳线组成的功能清晰、布局合理的新型公交网络。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公交线路要向新建大型居住区、商业区、城市综合体、工业园区、高教园区、旅游景区等区域延伸加密,方便新区、新城、组团居民出行。优化公交线路、站点设置,合理确定公交单线里程长度,避免过多重叠线路,提高公交运行速度和服务效率。增设公交客运专线,根据不同层次、不同时间的乘客需求,开设上下班高峰接送线、夜间避峰线、区间快速线、旅游观光线、假日旅游线、居住区专线、特殊人群专线等各类公交专线。
  22.提高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建设一体化的城市智能综合交通信息平台和数据中心,建成交通运行信息化分析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路网运行管理和综合交通枢纽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地面公交和轨道交通网络化调度指挥系统。进一步深化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加快出租车智能服务系统应用,实现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中人、车、路之间的智能化、信息化联系,确保乘客便捷、安全、舒适出行。
  23.提高交通管理精细化水平。推进交通组织优化。科学合理设置区域交通单行线系统、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的潮汐车道。优化调整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出入口,渠化改造道路交叉路口,改善路网功能。开展“禁左”、单向行驶、某些类型车辆“禁行”、部分路段时段分单双号行驶、早晚交通高峰时段在市区部分路段收取交通拥堵费、机动车总量控制等强制性交通管理措施的可行性研究,并适时予以推行。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集中力量治理和疏导交通堵点、乱点、黑点,维护交通秩序,减少因乱致堵。实施交通安全保障工程,严格按照公路工程等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实施新建、改扩建道路工程,确保交通安全设施与新改建道路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不断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机制,建设高效交通应急指挥处理系统,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机制,健全完善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24.深化完善“停车新政”。按照“建、退、划、错”四管齐下,进一步拓展停车资源,缓解停车难问题。加快机动车地下、立体停车场(库)建设,鼓励企业、团体和个人投资兴办停车场(库)。完善停车收费方式,建立停车收费价格动态管理机制;实行第二辆车提高停车收费价格,提高用车成本;适时推行本地车辆停车统一刷卡付费,提高停车效率。进一步倡导错时停车,从机关事业单位推广到企业及其他单位;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位按小区包月标准收费,对拒付停车费的车主实施曝光制。鼓励机关企事业人员少用汽车,多骑自行车,倡导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施错时上下班,实现让车于民、让路于民。
  六、形成品质至上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25.提高公交人性化服务水平。建设动态、静态相结合的交互式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动态路径诱导系统、动态停车诱导系统、驻车换乘信息诱导系统、汽车租赁信息服务系统、公共交通线路运行显示系统、多媒体综合查询系统、乘客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充分运用媒体、手机、情报板、车载导航系统等信息终端,为公众提供实时、便捷、人性化的信息服务。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监管制度和社会评价体系,通过满意度指数测评、行风评议以及市民、新闻舆论监督等建立有效的服务质量评估监督体系。
  26.深入开展公交文明创建。全面开展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水上巴士(的士)、免费单车(公共自行车)等窗口行业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不断提升交通服务的文明水平。制定实施《杭州市公交行业文明服务公约》、《杭州市公交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全面推行行业服务人员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开展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的宣传普及教育,使文明出行、安全常识、交通法规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进农村。实施“公交周”、提倡“无车日”、推行“少开车”等活动,倡导绿色出行方式。
  27.降低市民公交出行成本。按照《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共交通票价管理机制。发挥客运价格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兼顾公交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考虑公交企业经营成本和市民承受能力,实施公共交通低价格政策,吸引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提高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效率。科学合理核定各种公共交通方式之间的比价关系,实现优势互补,提高“五位一体”大公交体系运行效率。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听证制度,提高票价制定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运用“一卡通”技术,扩大“五位一体”公共交通方式的换乘优惠线路和范围,逐步建立日票、周票、月票、季票等多元化、多样化的票制。实行老人、学生等特殊优惠乘车。
  七、落实优先发展的公共交通保障措施
  28.加强资金用地保障。把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继续按照从市区土地出让金收入中提取2.5%用于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出租车、水上巴士(的士)、免费单车(公共自行车)等大公交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出让拱北公交城市综合体等地块,筹集资金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专项基金,弥补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资金缺口。坚持“谁家孩子谁家抱”,土地出让金归市财政的区域,其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由市财政负责出资;土地出让金实行地块平衡的区域内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由各做地主体等土地出让金的收益主体出资。继续实施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等有关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经济补偿政策,建立健全规范的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对公共交通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科学界定和计算政策性亏损。落实公交优先用地保障,坚持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与新建居住小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场站等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验收。
  29.加强体制机制保障。进一步转换政府职能,发挥政府在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适应公共交通发展要求的公交管理体制。加快公交体制改革,实行公交特许经营,加强公交市场监管。建立市发改、城管、建设、财政、规划、国土资源、旅游、交通、公安等部门的协商制度,形成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涉及城市公交方面的问题。
  30.加强法制标准保障。修订《杭州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规范政府、企业、乘客在城市公交客运市场运作中各自的行为。制定《杭州市城市公共营运技术规范与服务标准》,进一步完善公交技术标准体系。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公交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统一监管,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营运活动,维护公交客运市场秩序。
  3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建委、市公安局交警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办、市文明办、市运管局、市城投集团、市地铁集团、市公交集团等部门,萧山区、余杭区、5县(市)等主要领导参加的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统筹推进公交优先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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