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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杂志
2007年 第1期
2006年城市交通学术观点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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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all of the Academic Viewpoints of Urban Transportation in 2006

编者按:2006年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政府、学者和社会各界为了促进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而共同努力。让我们一起借助学者的思考和建议回顾2006。

城市交通规划行业的三大发展趋向:横向拓展、纵向延伸、体制多元

  ①横向拓展,表现为城市交通规划在城市整体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在提升和拓展;城市交通规划研究的空间范围在向广域扩展。②纵向延伸,城市交通规划已经从早期的道路交通规划,发展到综合交通规划,并进一步向上发展到交通政策白皮书、城市总体规划之前的引导性交通发展纲要规划;向下发展到公共交通规划、轨道交通规划、停车发展规划等交通专项规划,以及地区性交通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价、工程可行性研究、施工期交通组织、道路交通工程设计、交叉口交通工程设计等等。③体制多元,一是交通规划研究所在政府决策参谋中的地位和分量进一步提升,由交通研究所提升为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如北京、杭州;二是由单一的规划部门隶属关系,转移到建设、交通等部门隶属,这表明交通研究从注重交通规划研究,转向更加注重综合战略研究、具体交通建设规划和交通工程设计;三是向市场化改革,由事业单位改制为全民营的交通规划咨询公司,如南京,而且还出现了个别新成立的民营交通咨询机构。这可能是未来交通规划咨询领域的一个大趋势。

南京市交通规划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杨涛

居住和就业岗位的匹配是城市交通与城市用地良性互动的关键

  目前城市发展和城市交通运输的互动关系,以及用地规划和城市交通规划一体化的重要性已经得到普遍认同,各种城市空间结构理论都以特点鲜明的城市交通系统作为引导和支撑。但是,不论何种空间模式和城市交通系统都必须解决一个关键问题——即在城市空间布局调整过程中,如何实现产业布局、公共服务功能设施布局的同步调整。其重点,简言之,就是如何在不同区位单元,实现居住和就业岗位在规模、分布、结构等方面的匹配。可以预见,如果忽视这个问题,任何发展模式都将无法真正实现城市与城市交通的良性互动,其结果必然和设计者初衷相违背,陷入城市交通低效运行,城市畸形发展的怪圈。

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全永燊

规划和建设大容量快速公共交通运输系统是推进TOD模式的有利时机

  通过拓宽城市道路宽度或建造新的宽公路来开辟新城镇的发展,如果开始没有建成大容量快速公共交通运输系统,城市发展的模式大多是沿主要的交通干路呈带状均密度发展。这种城市发展模式的结果是:①有利于机动车的出行和到达,进一步刺激私人小汽车的使用;②无法在沿线土地产生节点实现有效利用,在沿线土地窄幅开发完毕后,还要开辟另一条新的宽公路来做新的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③无法集聚公交乘客,使将来建设大容量快速公共交通运输系统,在经济财力上不具可行性。而利用公交引导城市发展(TOD),需要建成或规划一个大容量快速公共交通运输系统(轨道交通,快速公共汽(电)车、BRT);同时要合理规划和严格控制沿线土地节点的发展, 在节点上要控制足够数量土地,以保证发展出高质量与周围交通系统容量相匹配的商、住混合型区域。

宇恒可持续交通研究中心 金凡

以公交线网优化推动公共交通枢纽建设

  设计和运行良好的公共交通枢纽设施是公共交通提升网络效率的关键之一。公共交通线网结构和运营模式的变革,既是公交枢纽存在和发挥效能的源动力,又直接影响枢纽设施的基本功能。中国城市目前的公交线网,普遍呈杂乱叠加状态,如果不能形成分级衔接线网,不消除公交线路之间和公交方式之间换乘的费用和机制障碍,变“单线”服务模式为“网络”服务模式,那么,即使是勉强建设了公交枢纽,也可能只是个漂亮的符号。

昆明市城市交通研究所 林卫

公交优先战略需要公共交通立法支持

  中国要真正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不但制定专门针对公共交通的法律法规,也要在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制定有关条款,确保公共交通发展在政治、资金、规划、环境保护、机构保证、民主参与等方面得到合理支持。目前,中国公交优先发展的有关文件和政策,多属于原则和指导性质。为保证有关政策目标的实现,可考虑将有关文件上升为法律,确保有关政策目标的延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并制定程序法加以配合,以规范各级政府对各地公交系统资助行为,规范公共交通项目立项、规划和评估过程等。同时,为确保落实中央政府既定的政策目标,应该从法律上特别明确中央政府在资金供给、项目评估中的地位和作用。

美国洛杉矶南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 周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