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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杂志
2009年 第1期
成品油税费改革与出行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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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度飙升的国际油价在2008年由7月147美元持续回落至12月35美元,为中国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出台提供了契机,燃油税改革呼之欲出。从1994年1月,我国在海南省开始试行“燃油附加费”改革,到2008年12月18日,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可谓“十五年磨一剑”。这次改革对交通运输行业来说,是一次革命性的变革,具有里程碑式的深远意义。

  成品油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不再新设立燃油税。以成品油消费税取代以往普遍征收的养路费和其他费用,符合“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公平原则。当前我国面临快速城市化和机动化带来的双重压力,小汽车交通需求增长过快,能源消耗加剧,空气污染严重,居民出行、停车矛盾日益尖锐,成品油税费改革对城市交通的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首先,成品油税费改革有助于抑制机动化交通需求,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成品油消费税的增加意味着燃油成本上升。受国际经济衰退影响,市场油价虽然短期处于阶段性底部,但是随着经济回暖,未来可能逐渐走高。燃油成本上升使汽车的使用成本增加,燃油经济性已成为购买汽车的重要指标之一,这将直接冲击城市居民的购车意愿,进而从源头上减少城市小汽车保有量。同时,税费与里程成正比,对燃油成本支出敏感的消费者,可能放弃非必要的出行或选择其他出行方式。国际经验表明,征收燃油税可以减少车辆的出行次数,降低机动车出行总量,缓解道路交通压力。

  其次,成品油税费改革有助于转移机动化交通方式,优化出行结构。成品油税费改革为其他交通方式在与小汽车交通的竞争之中增加了筹码。小汽车交通的潜在客流和部分通勤客流,在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可达性能够满足其出行需求时,存在转移到公交方式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同时,部分小汽车交通客流在短距离出行中,还有可能向非机动车和步行交通方式转移。城市若能积极主动地完善和提高公交服务水平,积极改善自行车和步行交通出行环境,并采取有效的交通需求管理政策,必将有助于出行结构的良性调整,促进城市交通发展模式趋向合理化。

  城市应抓住这一优化出行结构的有利发展时机,不断推动城市可持续交通系统建设。公共交通是出行结构调整的主力军,城市应真正做到公共交通优先发展,重点在公共交通系统可达性、换乘便利性、服务效率上狠下功夫,从而消化吸收转移客流压力,以优质的公交服务品质来降低人们对小汽车出行的依赖性。以非机动车和步行出行为主的慢行交通则在城市交通系统中占有重要比重,是不可或缺的出行方式,是接驳其他出行的重要方式。城市应积极构建自行车交通走廊并提供充足、安全的自行车停车设施,给自行车和步行交通独立、安全、完善的空间。一项有利于经济、环境和城市空间布局的交通政策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中短距离出行实现小汽车交通向自行车和步行交通转变,长距离出行实现小汽车交通向公共交通转变,应成为城市出行结构优化的目标。

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所副所长  吴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