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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行政处罚细则公布 即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4-6-616:13:43来源:交通部网站作者:未知点击量:1607   

  6月6日,重庆市交委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了《重庆市规范交通行政处罚权实施细则(修订)》及《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以下都简称《细则》)的通知,根据这个通知的规定,一些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将免于处罚,而对于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将被加重处罚。《细则》自公布之日正式实施。

  交通违法的处罚是分级裁量制,根据涉案标的、过错、违法手段、社会危害等情节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等裁量等级,实施行政处罚应当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实际后果等。

  《细则》规定对于部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将免于处罚。而如果当事人有一些(详见附表)情形之一的,就要从重处罚;当事人既有减轻、从轻情节,又有从重情节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应当综合判断当事人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进行行政处罚裁量。

 

  《重庆市规范交通行政处罚权实施细则(修订)》从重处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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