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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空气污染防治听证会激辩 停车超3分钟应熄火想法好难实施
发布时间:2014-9-1016:14:18来源:扬子晚报网作者:未知点击量:1676   

  9月9日,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召开新版《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10名与会代表围绕五大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本月底,新版《条例(草案)》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陆续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预计明年上半年出台。 扬子晚报记者 王娟

  焦点1

  停车超3分钟要熄火?

  赞同实施,但可操作性不强,难以监控

  草案规定:南京提倡环保驾驶。在学校、宾馆、商场、公园、办公场所、社区、医院的周边和停车场等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地段,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3分钟以上时,应当熄灭发动机。

  听证现场:“作为一个建议型的条款,我个人支持通过立法的形式进行倡导。”作为机动车环保领域的专家,南京农业大学车辆工程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鲁植雄对“停车三分钟熄火”的规定十分支持。他在现场提供了一组数据,大气污染组成中,工业排放占50%,建筑工地占30%,机动车排放占20%,而在机动车尾气排放中,怠速过程中的尾气排放量最高,是正常行驶的2—3倍。

  很多市民会有明显的感觉,就是在未熄火的汽车里,感觉恶心、头晕。这是因为怠速情况下,排放出来的CO是正常行驶时的2倍,HC是3倍以上,随着汽车使用年限的增长,这一比例也在加大。

  长时间怠速也会增加车辆油耗,相反停车3分钟能熄火大大降低在停车等待过程中的油耗和尾气排放。汽车启动时消耗的燃油仅仅相当于怠速状态下5秒钟的耗油量,其实理论上停车5秒钟就应熄火,柴油车是20秒以上。所以,车辆怠速运转,燃油消耗比车辆匀速行驶的燃油消耗还要大,时间累计的话,耗油会更多。

  另外,频繁熄火对车辆有损伤吗?发动机的寿命会不会减少?

  鲁植雄解释说,频繁启动、熄火对车辆发动机有一定的影响,但现如今的启动器设计的使用寿命都在5万次以上,而且在日常的使用过程中,需要怠速三分钟以上的机会也不是很多,以一辆车一天熄火10 次计算,车辆的启动器可以使用15年。“频繁启动发动机对启动器的影响并不大。”

  声音:不必限定“3分钟”

  尽管在听证会上,很多代表也支持“停车熄火三分钟”的规定,但都认为执行起来十分困难。南京脑科医院的姚亦峰建议对违反规定者视情况设定处罚,建议500-1000元是罚款“起步价”,最高可罚5000元。同时,他认为汽车怠速熄火,不应该“3分钟”一刀切,他举例说,比如学校有专门给学生送饭的餐车,如果3分钟熄火后,冷冻餐车无法制冷,饭菜坏了谁来埋单,因此对这些特别车辆,可以延长到10分钟。

  “作为立法条例,三分钟怠速熄火在可操作性上还值得商榷。”东南大学老师杨丹提出了不同意见,“怠速时间如何监控?执法人员如何定位?如果没有可操作性仓促形成法规,也只能是一纸空文。”

  焦点2

  居民楼里的饭馆是否一刀切?

  餐饮业者反对,搬到商业区卖得更贵

  草案规定: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并明确,已建成的饭店可暂时继续经营,不过在经营许可到期后,环保、食药监、公安消防等管理部门不再核发相关证照,工商不予办理登记;饭店若继续非法经营,环保部门将责令停业,并可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区政府(园区)还将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取缔。

  听证现场:环保部门12369服务热线中,居民楼内餐饮油烟问题是投诉“大头”。听证代表就条例(草案)中相关条款展开辩论,对这些住宅楼楼下、周边的餐馆是否一刀切,成了居民与餐饮主争议的焦点。

  南京机电液压工程师董俊辉支持对住宅楼油烟加强管理,在他看来,条例还应增加一条内容:即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的餐饮店,如果不是本栋楼,则与居民楼距离也不得少于30米。

  市民钱红林代表餐饮从业者说话:“现在南京街头的餐饮店,80%都是在商务楼和居民小区,如果店都关掉,集中到一些商业区,一碗面条30元一碗,你们几个人能吃的起吗?最终还是消费者受罪。”他认为部分餐饮店是有污染,赞同取缔;但下面条、蒸馒头,拌凉皮,没有污染,为什么要取缔?过去一块钱4个馒头,现在只能买一个。“你把店都关掉了,物价上涨更快,而且也会有很多从业者面临失业,是否要给他们一个生存空间?”他坚持对楼宇餐饮治理要区别对待,治理要有个标准。“对于餐饮企业是否造成污染,必须通过立法进行明确界定,不能一刀切。”

  其他关注焦点

  焦点3:

  重污染天机动车限行

  草案规定:南京建立重污染天气分级预警和响应机制。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政府可责令有关排污单位停止或者限制排放大气污染物,机动车限行,实施气象干预措施,疏散受到污染或者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

  听证现场:在听证会现场,代表们一致认为“限行”十分必要,而在限行的基础上,还有两位代表认为还要加上“停课”措施。

  焦点4:

  对污染企业断水断电断气

  草案规定:对于污染企业管控,此次新版《条例(草案)》新增强制措施。通过断水断电断气的方式,对排污大户实施管控。第二十七条规定,排污单位拒不执行责令停产、停业、关闭、限期治理或停产整顿决定并继续违法排污的,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可以要求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停止或者限制向排污单位提供生产用水、生产用电、生产用气。

  听证现场:这一条款的讨论中,10位听证代表都表示同意。

  焦点5:

  摩托车也要贴环保标志?

  草案规定:摩托车应当纳入环保检验分类合格标志管理。

  听证现场:张一多代表则表示,摩托车实行定期环保监测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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