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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交通新规:下月起“车窗抛物”被拍 将记2分
发布时间:2014-11-2516:18:12来源:东南快报作者:未知点击量:1640   

路面上飘落着一只塑料袋

    前日,福马路最勤劳环卫工周建珍在医院离世之后,其所在的环卫公司——福州东飞环卫工程有限公司晋安区分公司总经理高华表示,希望交通管理部门加大“车窗抛物”的处罚力度,以避免类似周建珍的悲剧再次发生。

    福州交管部门向东南快报记者表示,从12月1日起,市区各路段的高清探头,将抓拍“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被拍到的司机将对其进行记2分的处罚。

    20公里路,捡的垃圾能装满4辆皮卡车

    据福州东飞环卫公司晋安分公司运营部经理刁威介绍,福州高速路三环南段,每天能捡到四辆皮卡车的垃圾,这些垃圾包括遗洒飘散的车辆载运物,但更多的是“车窗抛物”。

    刁威所说的三环路南段,指的是魁浦大桥至橘园洲大桥之间的三环路南段。这段高速路段主要是由机器清扫,东飞环卫公司每天出动带有皮卡后斗的作业工程车沿路捡拾垃圾。这段约20公里路程的路段,一天捡到的垃圾,能装满4辆皮卡车。

    东飞环卫公司总经理高华表示,这还只是福州市的一小段路,市区的“车窗抛物”现象更严重,他希望交管部门能够加大对“车窗抛物”的处罚力度。不但能大大净化城市环境,同时还能最大限度的保障环卫工的安全。

    12月1日起,车窗抛物被拍将记2分

    事实上,对于“车窗抛物”造成的危害,媒体多有报道,并且不止一次的呼吁市民应养成好的习惯。本报于2012年5月曾报道《五四路每天近1500人次扔垃圾17名环卫工遇车祸》,去年8月份,本报还联合相关部门做过“免费领车载垃圾桶”的活动。

    根据本报从环卫部门获得的最新数据显示,仅2013年一年,福州就有20多位环卫工遭遇意外伤害,交通事故造成死伤10多起。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福州警方了解到,关于司机在开车行驶中,向车外抛烟头、杂物等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影响市容市貌的同时,也会给在马路上打扫卫生的环卫工的工作带来麻烦,有些环卫工为了保证道路的清洁,甚至会冒着生命危险去进行清理。

    对于此类的违法行为,民警在执勤中如果发现是司机向外抛杂物,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将会对司机进行处罚。

    12月1日起,我省在探头下拍摄到的违法行为,涉嫌记分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分。而向车窗外抛杂物的行为也在该处理范围之内。如果司机出现此类违规行为被探头拍到,警方将会对其进行记2分的处罚。

    (记者 熊建鹏 李欢腾 吕诚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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