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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公布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5-5-1115:21:32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作者:未知点击量:2120   

  7日,扬州市发布了《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费标准的通知》。8日起,扬州市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1小时内免收停放费,1小时后按同车型现行停放费标准的50%收取。

 

  为鼓励、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推广,该市从5月8日起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实行优惠政策。市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包括占道停车泊位、室外及室内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1小时内免收停放费,1小时后按同车型现行停放费标准的50%收取。收费金额结算时四舍五入,进整到元。对住宅小区车辆停放费及救援车辆停放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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