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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大连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实现免费临时停车
发布时间:2016-6-2815:55:17来源:大连晚报作者:未知点击量:2283   

  本报记者杨璐

  本报讯 记者从市残联获悉,自7月1日起,我市残疾人本人驾驶机动车在本市各类非居住区内的停车场临时停放车辆时,免收停车费。残疾人必须做到人车证三者合一才能享受这一政策。

   近日,市残联、市公安局、市物价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免收停车费的通知》,其中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本市残疾人本人驾驶机动车 在本市各类非居住区内的停车场临时停放车辆时,免收停车费。残疾人驾驶员朋友行车时应随身(随车)携带残疾人证、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免费停车证等 各类证件(照)。

  该通知还提出,城市公共停车场应在便利的位置设立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其数量不少于停车泊位总数的2%。各公安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内停车场经营企业,使停车场经营企业切实掌握政策。对不按规定设立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或对残疾人专用泊位被占用疏忽管理的,依法进行处罚。

   据了解,目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听力言语残疾人、肢体残疾人)需持有本市核发准驾车型为C1、C2、C5的机动车驾驶证。残疾人凭本人身份证、残疾人 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到各区、市、县残联申请办理残疾人机动车停车证。预计全市有800名残疾人可享受到该免费政策,其中主城区有400人左 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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