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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8-916:39:15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作者:未知点击量:2225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深圳市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有效缓解停车设施供给不足问题,现将《深圳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8年6月22日

  深圳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年)

  前 言

  停车设施是支撑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加快停车设施建设,补强城市发展短板,是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综合交通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也是既利当前更惠长远的重大举措。2015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要求以停车产业化为导向,加快推进停车设施建设。2017年3月,深圳市被列为全国推进城市停车场建设第一批五个试点示范城市之一,要求在公共设施集中区停车设施建设和停车信息平台建设两个重点方向先行先试。

  2017年9月,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深圳市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深发改〔2017〕1170号),作为全市开展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指导文件。为落实其中提出的建设目标,合理配置停车资源,增加有效供给,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年)》,明确近期建设目标和任务。该规划是近期指导全市停车设施布局和项目建设的基本纲领,是安排年度市政府投资和明确市区投资事权的基本依据(纳入该规划的市政府投资项目视同立项),是编制和实施各区(新区)停车相关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基本指南。

  一、现状基础

  近十年来,深圳市小汽车保有量迅猛增长,停车矛盾日益突出。市、区两级政府积极应对,综合施策,不断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和调控力度,逐步构建与城市交通发展基本适应的停车设施供给体系和政策法规管控体系,为支撑城市交通有序运行、改善服务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停车设施配置规模大幅提升。

  从2007年至2017年,深圳市交警部门备案的经营性停车场泊位从50万个增至111.3万个。2017年全市停车大调查数据显示,截至当年4月,全市路外停车泊位共191.6万个(配建类189.3万个,公共类2.3万个),路边划线泊位1.3万个。停车泊位与小汽车保有量之比为0.6∶1,在国内一线城市中处于中等水平。

  (二)停车需求管理不断适应调整。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对停车配建标准进行多轮优化调整,价格部门多次改革完善收费机制,落实分区分类差别化停车供给和收费政策,从严管控以工作类为主的出行停车需求,适度满足以居住类为主的基本停车需求。自2015年起全市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小汽车数量增长得到有序控制。

  (三)停车设施供给结构逐步优化。

  通过轨道交通、口岸、公园等重大建设项目增建公共停车设施,结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治理增配公共停车位,逐步扩大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供给。通过实施路边停车划线收费管理,有效弥补公共停车资源不足。建筑物配建、路外公共、路边三种停放方式的优势得到较好发挥,互补关系不断优化。

  (四)停车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依托深圳停车产业良好基础,停车场车牌自动识别、自动抬杆和电子支付等技术快速普及,智慧高效立体停车装备制造水平全国领先,机械式停车充电一体化技术率先突破,宜停车成为国内第一个以手机应用(APP、短信、语音拨号)实现智慧管理的路边停车系统,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五)停车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先后颁布实施《深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8年)、《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设施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2014年)、《关于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2017年)等文件,初步构建了涵盖价格调控、设施配置、行业管理的城市停车政策法规体系。

  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市停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状况依然突出,与发达国家标杆城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难以适应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目标要求,主要体现在:一是供给总量依然不足,与小汽车保有量相比,停车泊位存在较大缺口。二是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以居住类为主的基本车位供需失衡,公共停车设施发展严重不足,差别化停车供给政策需进一步适应调整。三是利用效率有待提高,停车信息化、智能化缺乏统筹,停车联网推进缓慢,停车共享尚未启动。四是支持政策尚需强化,停车设施建设落地难,工作链条不顺,需进一步加大停车设施建设用地、审批、投融资等配套政策支持。

  二、目标策略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智慧引领、空间破局、多元融合、精准调控”的基本思路,以停车调查数据为支撑,以差别化停车供给政策为导向,以满足刚性停车需求为根本,从土地供给、设施挖潜、智慧联网、投融资等方面着手,精准供给扩大增量,高效使用优化存量,同步建设充电设施,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支撑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规划目标。

  坚持差别化供给、用者自付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边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给结构,进一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运行高效、与道路容量相协调的停车供给体系。启动停车设施“百千万工程”,到2020年推动10万个以上泊位建设(不含配建类35万个),重点缓解医院、公园、学校、机关、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等公共设施集中区以及老旧居住(小)区停车难问题。

  (三)主要策略。

  1.坚持停车供给差别化。引导交通拥堵区域停车泊位合理供给,精准增加基本停车供给,从严控制出行停车供给,实现动静态交通协调发展。不断优化调整停车配建指标,尽量满足居住区停车需求。

  2.坚持停车设施立体化。采用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技术新手段,充分挖潜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推进建设用地的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将高标准高质量的全自动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作为停车装备发展的主要方向。

  3.坚持停车充电一体化。强化停车设施与充电基础设施在规划布局、建设机制、运营服务、标准规范等方面的一体化衔接,创新商业合作和服务模式,推动停车设施与充电基础设施协同发展,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

  4.坚持停车智慧化产业化。推进停车场智慧化标准化改造,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交换机制,逐步实现全市停车场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营造停车产业发展良好环境,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各类停车设施。

  三、规划方案

  根据全市停车调查数据,分析不同类型停车场的供需情况和使用特征,结合停车位配建指标要求,梳理全市停车矛盾突出区域。将公共设施集中区、老旧居住(小)区等作为重点保障区,结合项目需求和建设条件,梳理近期建设项目。

  (一)公共停车场增建工程。

  “百”个公共停车场项目。至2020年,政府投资建设181个公共停车场项目,提供约7.12万个泊位。其中公园类用地项目40个,医院类用地项目25个,学校类用地项目23个,机关单位类用地项目15个,交通用地类项目8个,旅游景区、街边绿地等其他类用地项目70个。以上项目主要分布在南山、宝安、罗湖、福田等区,分别为37、40、31、27个,其他区共计46个。

  (二)老旧居住(小)区停车扩容工程。

  有停车设施建设需求的“千”个老旧居住(小)区。至2020年,向社会资本推介1157个有停车设施建设需求的老旧居住(小)区,优先实施建设条件较好、建设需求迫切的147个老旧居住(小)区停车项目,提供约3.11万个泊位。其中利用小区内部临时停车场、边角地块、建筑退线空间及单侧靠墙通道等空间新建停车项目50个;对现有平面停车设施进行机械式立体化改造项目97个。老旧居住(小)区停车项目主要分布在福田、罗湖、南山等区,分别为36、32、29个。

  (三)路边停车全覆盖工程。

  “万”个路边停车泊位。至2020年,组织实施3个路边停车项目,提供约1.65万个路边临时停车泊位,重点加强原特区外组团中心片区路边临时停车泊位建设,实现宜停车在原特区内外的全覆盖。在总结原特区内宜停车系统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影响路外停车设施有效利用的路边泊位。同步推进智慧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和智慧路边停车标识系统建设。

  (四)智慧停车联网工程。

  “互联网+”智慧停车。至2020年,组织实施6个停车信息化项目,率先构建全国首个城市级智慧停车云平台,推进存量停车场智慧停车技术验证及接入标准试点,逐步铺开全市公共停车场智慧化改造工作。对标国际先进城市,结合公共停车场增建工程,设置国际一流标准的公共停车设施标志标牌系统。合理选择周转量大的停车场及交通拥堵片区,依托智慧停车云平台,开展分级停车诱导系统应用示范,加快构建具有全国示范引领意义的城市级智慧停车诱导体系。

  四、实施组织

  本次规划近期优先实施的项目共337个,投资规模约206.02亿元。

  (一)建设模式。

  公共停车场项目分三类实施:第一类是采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共113个项目,提供约5.35万个泊位,投资约98.24亿元;第二类是采用市政府直接投资模式,共25个项目,提供约0.60万个泊位,投资约9.04亿元;第三类是采用区政府投资模式,共43个项目,提供约1.17万个泊位,投资约30.93亿元。第一类和第二类为市布局项目,第三类为区布局项目。

  老旧居住(小)区停车项目主要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近期优先实施147个项目,提供约3.11万个泊位,投资约57.45亿元。投资主体按各区出台的《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申请项目投资补助。

  路边停车项目由市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提供约1.65万个泊位,投资约1.50亿元,主要包括:智慧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工程项目0.58亿元;智慧路边停车管理工程—路边停车标识系统项目0.16亿元;基于射频识别技术智能停车管理项目0.76亿元。

  智慧停车联网项目由市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投资约8.86亿元。主要包括:智慧停车云平台系统建设项目约0.46亿元;智慧化标准化试点项目改造约0.22亿元;公共停车场标志标牌系统项目约0.18亿元;全市公共停车场智慧化改造项目包预留资金约8.0亿元。

  (二)建设计划。

  按照优先保障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区域,先行实施建设条件良好项目的原则,将公共停车场项目分为三个批次实施:2018年项目48个,投资约48.22亿元;2019年项目78个,投资约50.36亿元;2020年项目55个,投资约39.63亿元。

  老旧居住(小)区停车项目由社会资本方与业主方协商确定年度实施计划。

  路边停车项目在2018—2020年按实施条件分片区推进。

  智慧停车联网项目在2018年启动前期工作,按实施条件分年度有序推进。

  为应对规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分类预留了相应项目包,其实施计划和投资规模据实确定。

  五、保障措施

  (一)实施机制。

  按照“一个顶层设计、一个规划项目库、一个实施计划”,体系化推动全市停车设施建设。依托停车产业化工作小组和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建立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部门协同、市区两级联动的高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深圳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作用,协调推动政策落地和项目落地。专项建设规划所列项目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可根据建设条件和实施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和修改。

  (二)配套文件。

  根据《深圳市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出台《深圳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制定《深圳市机械式停车充电一体化技术标准体系》《深圳市智慧停车云平台技术标准体系》等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和停车信息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三)舆论宣传。

  通过新闻媒体、电视广播、报纸等公共媒介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停车设施发展的认识,争取社会各界对专项建设规划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通过政策发布、专业论坛、市场推介、典型案例、场景体验、新媒体推送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市场预期,营造良好的停车产业化发展氛围。

  附件:1.公共停车场项目一览表

  2.有建设需求的“千”个老旧居住(小)区

  3.近期优先实施老旧居住(小)区停车项目一览表

  附图:1.全市日间存量停车缺口分布示意图(略)

  2.全市夜间存量停车缺口分布示意图(略)

  3.“百”个公共停车场项目分布示意图(略)

  4.有停车设施需求的“千”个老旧居住(小)区分布示意图(略)

  5.各区(新区)公共停车场项目分布示意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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