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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将于29日零时启动全国首个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 这些车辆禁止通行!
发布时间:2021-7-2916:37:1来源:四川新闻网作者:未知点击量:588   

  自7月27日下午开始,成都市高温晴热模式开启,预计晴热天气持续近一周,其中29日最高气温可以达到35℃以上。随着云量减少,紫外辐射明显增强,气温升高,气象条件变得有利于臭氧生成。

  对此,成都市决定于7月29日零时,启动首次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这也是全国首个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7月28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为应对臭氧引发的重污染天气,保护公众健康,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在本市行政区域道路对应实施燃(气)油货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臭氧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中心城区建成区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每日20:00至次日8:00,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通行。

  (二)全天24小时禁止沥青混合料拌合车(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并配套有沥青烟等挥发性有机物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的除外)通行。

  中心城区指: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郊区新城指: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建成区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此外,在采取臭氧重污染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外,成都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同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和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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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臭氧重污染天气除黄色预警外还有橙色与红色预警

  臭氧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每日20:00至次日8:00,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通行。

  (二)全天24小时禁止沥青混合料拌合车(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并配套有沥青烟等挥发性有机物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的除外)通行。

  臭氧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全市范围内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每日20:00至次日8:00,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通行。

  (二)全天24小时禁止沥青混合料拌合车(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并配套有沥青烟等挥发性有机物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的除外)通行。(四川新闻网记者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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