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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地调整或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京沪湘等地坚守
发布时间:2014-11-2115:46:47来源:红网(长沙) 作者:未知点击量:927   

  编者按

  今年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成功实现了八连降,南昌、昆明、武汉等地取消或下调出租车燃油费,同样作为省会城市的长沙,则与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并肩,继续按兵不动。今日,红网推出《长沙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或“废”》系列报道。

  系列报道之一:油价八连降长沙的士燃油费不降 八成受访者不知有附加费

  系列报道之二:机票跟着国际油价降 新疆姑娘来长读书路费少了

  系列报道之四:长沙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维持不变 或建与天然气联动机制

  红网长沙11月21日讯(记者 黎鑫)今年以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先后15次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了调整,至今已实现八连降。其中,作为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晴雨表”,93#汽油已经跌进“6元时代”,根据各地出租车油运价格联运办法,近日,多省市传出了下调或者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消息。同时,包括湖南长沙、北京上海等诸多省市仍然按兵不动。

  93#汽油六连跌时多地已取消收费

  事实上,从10月17日24时起,成品油迎来“六连降”时,各地93#汽油最高零售价已经开始触底各地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的底线。

  以南昌为例,2011年5月1日起,该市出租车实施燃油附加联动机制,当93#汽油价格在7.06-8.25元/升之间时,南昌城市出租车向每趟乘客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当93#汽油价格在7.05元/升以下时,取消燃油附加收费。

  10月18日零时起,南昌市93#汽油零售价降为6.94元/升,按照联动机制规定,该市第一时间取消了出租车1元的燃油附加费。南昌市客管处相关负责人还对媒体表示,如果乘客乘坐出租车时被要求收取燃油附加费,可保留发票向客管处(0791-86506001)进行举报,涉事出租车将被处以200元-1000元的处罚。

  同样以10月18日为时间节点,浙江舟山、山东青岛等地比南昌的反应速度稍逊,这些地方增加了一段“考察期”。按照舟山的标准,当93#汽油连续1个月低于7.02元/升时,便可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青岛的标准则是当93#汽油在“在7.07元/升以下稳定运行一个月”后,也可取消。

  11月17日,“考察期”一过,舟山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11月19日起,全市出租车停止向乘客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山东青岛市物价局也于11月14日通报,从11月18日零时起,青岛停止征收客运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此外,云南曲靖市从今年8月6日起,便取消了市民乘坐出租汽车的1元燃油附加费。

  根据当地的政策,当93#汽油价格降至8元/升以下,且持续时间超过15天时,即可执行原曲靖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运机制方案及原文件规定,即取消收取计价器外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

  7月22日零时,93#汽油价格降至7.87元/升,该市按规定取消了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调整标准不一 减少0.5元-1元成主流

  尽管没能直接取消,很多地方降低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也引人关注。

  在昆明,93#汽油价格减去0.413元的税费后,如在6.51元/升至7.00元/升范围内,燃油附加费则执行2元/车次的收费标准;当减后的汽油价格在6.01元/升至6.50元/升以内,燃油附加费为1.50元/车次。

  10月18日,93#汽油价格降至7.12元/升,昆明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于10月21日从2.5元下调至2元;连日来,油价继续下跌,11月19日零时,昆明又将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为1.5元。昆明市在一个月时间内两次下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累计降低1元。这也是该市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自2006年实施8年来,第17次调价。

  类似昆明降低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城市还有:湖北武汉将于11月21日起,将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由每车次1.5元下调为1元;湖北咸宁自今年7月23日起,城区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每乘次从1.5元调整至1元。

  浙江义乌从11月16日零时起宣布,市内客运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每载客车次2.5元下调至2元;浙江宁波自11月2日零时起,执行客运出租汽车的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每车次2元为1元每车次等。

  此外,目前广州虽未出台相关调整燃油附加费的通知,但早在2011年,该市便将出租车起步价从7元调至10元,起租里程由2.3公里调至2.5公里,续租价维持2.6元/公里不变;同时取消原有2元/车次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这意味着该市启动出租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今后车用LPG(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每变动0.83元/升,出租车起步价将变动1元。

  未达到调价幅度 京沪等地按兵不动

  由于国内油价“八连跌”,各地下调或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消息漫天飞,但是作为二线城市的湖南长沙,和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一样,仍然对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暂不作调整。

  目前,北京燃油附加费标准调整为每运次1元,根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规定,以3个月为1个周期,定期测算油价变动幅度,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油价每提高(或降低)0.8元/升,燃油附加费相应提高(或降低)1元/运次。油价波动未达到0.8元/升时,燃油附加费不作调整。

  北京市发改委称,下一步将会同市交通委继续关注油价变动情况,定期测算油价变动幅度,按照《办法》规定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

  同样,上海市交通委方面近日明确表示,由于此次调价后油价仍未到达6.43元/升的燃油附加费启动测算点,因此目前1元的燃油附加费仍将继续征收。

  上海于2011年7月起,加收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以“1元”为计收单位,按乘次定额计收。根据上海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燃油附加费的启动测算点对应油价上限为6.43元/升,每车次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可承担的油价上限为7.22元/升;加收2元,可承担的油价上限为8.01元/升,以此类推。

  “现在还不会取消!”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取消与否是根据油价掉到一定的程度来决定,其不仅涉及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还要经过物价部门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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