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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以5年为周期对公共交通调价方式进行评估
发布时间:2014-11-2816:0:48来源:中国新闻网(北京) 作者:未知点击量:954   

  中新网北京11月27日电 (记者 杜燕)自今年12月28日起,北京公共电汽车及轨道交通将全面涨价,其中电汽车起步价升至10公里2元、轨道交通起步价为6公里3元,使用交通一卡通可享打折优惠。

  今年10月28日,北京举行了公共交通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25位代表全部同意实行计程票制,而且绝大多数认同轨道交通起步价调至3元,地面公交起步价调至2元、普通卡刷卡实行5折优惠。

  27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指出经市政府批准,自今年12月28日起,城市公共电汽车价格调整为10公里(含)内2元,10公里以上部分,每增加1元可乘坐5公里;轨道交通价格调整为6公里(含)内3元;6公里至12公里(含)4元;12公里至22公里(含)5元;22公里至32公里(含)6元;32公里以上部分,每增加1元可乘坐20公里。

  根据通知,市民使用市政交通一卡通刷卡乘坐公共交通均可享受打折优惠。其中,乘坐城市公共电汽车,市域内路段给予普通卡5折,学生卡2.5折优惠;乘坐轨道交通,每自然月内每张卡支出累计满100元以后的乘次,价格给予8折优惠;满150元以后的乘次,价格给予5折优惠;支出累计达到400元以后的乘次,不再享受打折优惠。

  通知表示,北京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应根据乘客需求积极提供多样化服务,多样化服务的票种及票价。

  通知强调,今后北京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城市公共电汽车和轨道交通价格以年度为周期,会定期进行测算调整,看是否启动年度调价。未达到启动条件时,当年不作调整,纳入下一周期累计;达到启动条件后,由公共交通运营企业提出价格调整具体意见和价格调整方案,经发展改革、交通、财政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听取相关方面意见,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对外公布实施。

  通知还指出,北京将以5年为1个周期对公共交通价格及调价公式进行评估。如需调整,经价格听证会听证,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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