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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应]北京交通委:购车摇号未中者需4月8日前办理“确认延期”
发布时间:2012-3-270:0:0来源:新华网作者:未知点击量:2039   
  新华网北京3月27日电(记者韩元俊)根据北京市有关部门规定,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8日期间申请购车并经审核通过的个人编码,有效期截至2012年4月8日。有效期马上就到了,网民关心,还没“摇中”的怎么办?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26日接受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上述期间申请个人购车指标未中签者,如果想继续参加摇号需要在4月8日前“确认延期”。

  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8日期间申请并经审核通过的个人编码,有效期截至2012年4月8日。因此,计划继续参加摇号的个人需要在4月8日前登录北京市缓解拥堵网站办理“确认延期”。2012年4月25日公布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有效期将自动延长3个月,即可再参加3次摇号。

  该负责人提醒说,申请人也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区(县)政府对外办公窗口办理“确认延期”。未在编码有效期内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根据修订后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个人申请小客车编码有效期为3个月,经摇号未中签需要继续参加摇号的申请人,应在期满前及时办理确认延期。2012年1月9日至2月8日期间申请的个人编码,有效期截止到5月8 日,其余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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