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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研究室】盲目给小区配建新的停车位,是愚蠢的
发布时间:2014-6-610:57:30来源:城市交通杂志微博作者:点击量:1251   

  小秘书:

 

  城市的微观管理,往往比一些宏大叙事实际得多,也重要得多。从自己所在的小区做起,相比喊口号,来得更实际,却也更困难。


  我们今天分享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综合交通所所长孙永海先生的观点。他说,管好停车,新型城镇化就成功了一半。


  另外,点击“查看原文”,可阅读“停车经济”的国际经验,仔细看看其他国家是如何管理停车场,并从中得益的。

 

  公共政策究竟是鼓励了小汽车,还是鼓励了公共交通?这要看实际效果。国内做得最好的是上海,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早期,就采取比较硬的方法限制小汽车——比如拍卖车牌,这还一度遭到商务部的反对。

 

  在机动车控制方面,限制车牌是硬碰硬的政策措施,以停车进行管理是比较柔性的手段。中国大城市需要旗帜鲜明地限制小汽车。但我们地方政府也不吱声。现在道路堵得不行,限购这种手段就显得很苍白了。目前,停车政策更应受到重视。

 

  我们可以观察到,城市的中心区停车位增长最快。城里小汽车最多,城外反而比城里少。这与世界上很多大城市恰恰相反:美国城市中心区的密度很高,汽车拥有率很低,郊区密度低,汽车拥有率高。

 

  我们许多城市,拿钱在市中心搞停车位,但路边停车又不收费。于是,这类对市中心停车位的投资,效果反而是刺激人们把车停在路边,同时,也没有人去投资路边的停车区。因此停车秩序无法得到规范。

 

  这就造成没法限制小汽车的恶果。尤其在2000年之前建造的小区里,车子总是比停车位多。深圳梅林一村2006年时曾发生过一起火灾,小区里车子停满,消防车进不来,造成的损失很大。

 

  现在小区乱停车的现象很多,但政府又不管,认为这是小区里的事;警察也只管市政道路;小区里如果有很好的居民自治,也会形成人人遵守的规范,但我们现在也没有。

 

  解决这个问题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日本的办法,用停车法来规制:你有停车位,才卖车给你,否则不能卖给你车。还有一种是香港的办法。香港有两副药:一副是高昂的登记税,和上海的车牌差不多,登记所付出的价格可能比车还贵;更重要的一副是,香港在房地产开发、小区的物业管理过程中,培育了市民的自治,小区空间与市政道路采取一样的管理,如果把车停在小区的过道上,一样会被处罚、被拖车,小区居民还可以把乱停车者告上法庭。

 

  公共空间是大家的,需要有管恶的措施。土地开发方面,我们只学了香港一半,只学到怎么把土地使用权给转让掉,完成融资,开发土地,把房子卖出去,还有一半没学到的是管理。管理的手段之一就是,让这个小区规划多少停车位,就有多少车停在里面,没有停在外面的车。

 

  一些交通方面的专家说,居住区应该增加停车位。一些城市把帮小区扩充停车位作为“民生工程”。情况往往是:一个小区最初有50个车位的缺口,政府投钱填补了缺口,可两年之后,这个小区的公共空间又被车停满了,回到了原来的状况。所以说,这是一种非常愚蠢的做法。

 

  停车是不是公共事务?我觉得不是。政府不应为小区建停车位。应该建公交场站。深圳现在公布了配建指引,已经有一些社区在执行了,社区强制配建公交场站,希望公交车把人更方便地直接送到房子里,不希望小汽车使用起来那么方便。

 

  不应该让小汽车太方便,政府更不应为之花钱。如果给这个小区建停车位,而不给那个小区建,也不公平。这种改善方式是饮鸩止渴,会导致大家更依赖小汽车。城市管理者又在喊公交优先,又在让小汽车发展,不断占用道路资源,这是在做什么呢?

 

  停车位的本质是管理。理想状态是:小区里的停车不占用公共空间,停车位都占满,外围多一些公共停车场,把路边违章停车都管死。我们是可以做到这些的。这是说,建停车位的前提是这个小区能管好。要先把公共空间都腾出来,原来停车占用的绿地退出来,消防通道决不能占,这时缺多少停车位,由政府资助或小区居民集资,把它建好,一劳永逸,并保证不会增加新停车位。如果管不好小区,新增停车位是不值得鼓励的。

 

  关键也在社区的自治。你想在这个小区买房,但停车位不够,对不起,请去其他地方。深圳有一个社区,也是老小区,业委会把物管炒掉之后,重新找了个公司,大家进行自我管理,制定了小区居民共同遵守的条约,里面的绿化全部被保护下来,停车位是固定的,后来的人一律排队,没有停车位就只好等着。大家共同遵守这个条约,也挺好的。根本就不需要政府去出面。

 

  政府应该管的是消防通道被占、道路被堵的问题。小区居民自己的事情,政府还要管吗?

 

  香港的做法是这样的:如果一个小区成立立案法团,自己管理自己,政府就会给予这个小区补贴,让它自己去对公共设施进行修缮维护。如果不成立立案法团,那你就自生自灭。这样,既有胡萝卜,又有大棒。而我们胡萝卜和大棒使用的方向都不对,不但不不鼓励自治,还因维稳压力对非理性诉求予以满足。应该一方面限制群众的非理性,一方面让政府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

 

  政府如果没有细化政策,只把建停车位当做民心工程,做事的人肯定就会先把拨款花了再说。就像家里装修不先设想规划,而是先赶紧买个沙发。这样能不乱套么?

 

  政策是最重要的,而且要定得细,有明确指向。政府可以改善小区停车位,但首先必须有公共空间自我管理的条文;其次小区道路的管理,要采取与市政道路一样的规矩——如果有谁违章停车,居民打个电话,交警一样可以进来拖车。达到这个程度,政府就可以给钱。

 

  我们可能都看过这样的情景:老爷爷老奶奶带着小孩上幼儿园,从小区汽车之间穿过,司机还按喇叭。这样的情景是正常的吗?

 

  对公共空间的约束,怎么要求都不过分,这些空间要留给老人、孩子。一晃我们都会老的。公共空间是一个城市最重要的地方,决不允许个人侵占,对此应该毫不客气,严格管理。

 

  停车问题可以作为提升社会管理的一个抓手,让城镇化走入良性循环。把停车问题管好,中国新型城镇化就成功了一半。市民在这个过程中,也在进行自我管理,自身素质也会提高。

 

  (作者系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综合交通所所长,澎湃记者王昀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