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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08-12-129:5:5来源:河北政府采购网作者:admin点击量:2810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QAZHFCG2008-1-1-0008

    采购人名称: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迁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樊学民  0315-762228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钢城东路迁安市行政办公中心0322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沈志国  联系电话:0315-7637224  传真:0315-7637224

    采购科(标书发售) 联系电话:0315-7637224  传真:0315-7637224

    采购内容及数量:3个交通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标志牌及其一切附件、备件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元整(RMB1,140,000元)。

    采购用途:交通管理

    供货地点: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指定

    供货时间: 2009年1月30日前所有设备运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12月10日至2008年1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具有省公安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安防资质,本项目在其生产经营范围之内,专业化生产、经营交通管理器材的企业,通过资格预审,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迁安市行政办公中心0322房间)。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到采购科购买。

    购买标书时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5、省公安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安防资质证书;6、企业简介及企业生产产品详细目录等。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工本费:现金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采购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8年12月30日8:30至9: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会时间:2008年12月30日9:00。

    开标地点:迁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刚城东路新联社办公大楼三楼)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迁安政务网、唐山政府采购网、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