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城乡规划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佛山市公园绿地建设规划所需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PSFS210A3014D29B23 ,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7月15日至2010年7月21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项目编号:PSFS210A3014D29B23
3.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园绿地建设规划
4.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及完成期:
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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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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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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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园绿地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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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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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初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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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项目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要求。 4.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5.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2投标人必须具备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资质;
5.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单位须明确联合体主体方(主办机构)及联合体各方的义务和责任,投标时须提交《联合投标协议》。
6.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6.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0年7月15日-2010年8月3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817室(佛山分公司)
6.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证明资料购买采购文件)
6.3.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一致)
6.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
6.3.3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3.4《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资质复印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一致)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采购文件。
1.2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1.3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2.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0年8月5日9 :00~9 :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0年8月5日9 :30
投标及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816室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3.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佛山市政府采购网(foshan.gdgpo.com)、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网(cgzx.foshan.gov.cn)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5.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城乡规划局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
6.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817室(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肖小姐
联系方式:0757-8320 5203转81
电邮:inf@chinapsp.cn
传真:0757-8320 5201转60
网址:www.chinapsp.cn
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20-8765 16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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