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在国家批准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战略背景下,三亚大三亚湾将成为海南国际旅游岛的“美丽客厅”。胜利路串联阳光海岸、城市活力中心以及海坡商业中心等重要城市功能组团,其规划改造是《三亚市老城区综合交通整治规划》确定的最优先实施项目,也是《三亚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获批后整体改造的首条干路,是三亚综合交通体系整体升级改造的开局项目,其改造对今后三亚道路建设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对于滨海旅游品质和形象提升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二、规划范围与年限
依据《三亚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胜利路是贯穿中心城区的重要的城市干路,近期将进行改造。
现状海坡段已规划实施,即新城西路。由于部队机场用地协调工作近期难以启动,因此确定本次红线研究范围包括:老城区段:自建港路至机场路,长4.1km;新城区段:军用机场西路至海虹路,长2.6km。
三、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为胜利路打通和改造提供可行性分析,明确胜利路各段断面布局及红线控制关键要素。
具体目标包括:
a)明确胜利路交通功能及沿线总体交通组织方案。
b)确定胜利路断面布局及红线宽度控制要求。
c)确定胜利路红线线位。
四、主要规划内容
1、现状交通分析与评价
该项目重点对道路交通设施、沿线用地及道路两侧建筑建筑质量进行了分析。由于老铁路通道对城市发展的屏障影响,老城区段道路设施及沿线用地、建筑等呈现明显的分段特征,新风街—友谊路段为城中村集聚区,建筑侵入红线现象普遍,改造难度大。
2、道路功能定位及交通组织
胜利路规划将串联河西区和海坡的主要城市功能组团,尤其在阳光海岸规划中将承担重要的交通联系功能,在整个路网结构中胜利路将以交通功能为主。胜利路贯通后将进一步优化河西区主要干路功能,形成滨海路(三亚湾路)承担旅游服务功能、解放路承担集散服务功能、胜利路承担主干交通功能为主的合理分工格局。
胜利路作为交通性主干路,交通组织中应保证道路主向交通流的快速通过性。同时,胜利路位于滨海旅游区和以解放路为轴的商业区之间,又应保证滨海旅游区至商业区垂直通廊的便捷联系。因此,应对关键节点进行相应技术处理,保证关键节点人行过街设施的合理设置,同时协调信号灯相位时长等相关要素,使垂直两方向应有的功能得以相互协调。
3、红线线位
由于胜利路需要预留现代有轨电车的空间,考虑到可实施性,具体线位分段控制:
(1)建港路至友谊路路段,机动车与现代有轨电车在原有的胜利路线位上通行。
(2)友谊路至金鸡岭路段,由于大部分地块已经按照35米报建并基本建设成型,机动车与现代有轨电车无法共线通行,因此线位分离设置。机动车交通沿原35米红线线位通行,现代有轨电车利用原铁路线位通行。
4、红线宽度
胜利路改造范围自建港路起,至机场路止,全长4.1公里。为与规划阳光海岸高强度开发相适应,并保证胜利路交通功能和预留现代有轨电车通道,胜利路红线宽度也相应分段控制:
(1)建港路至友谊路路段,在原来控制的35米宽度基础上扩展为40米进行控制。交叉口局部根据交通渠化的需求和拆迁的可能性按照45-48m进行控制。通过对侵入35米红线的建筑进行详细调研分析,40米红线可以确保不会新增过多拆迁,实施性较好。
(2)友谊路至金鸡岭路段,因此仍然按照35米进行控制,同时利用与之平行的原有铁路空间布置现代有轨电车的通行空间。
5、断面形式
与线位和红线宽度相协调,分段确定相应的断面形式:
(1)建港路至友谊路段,为减少现代有轨电车与两侧单位出入口之间的干扰,在道路中央预留现代有轨电车通道空间。为保证机动车交通功能的发挥,机动车与现代有轨电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采用连续隔离带,机动车道保证双向四车道,同时严格控制两侧地块的机动车进出口,保证交通通行连续性与通过性。
(2)友谊路至金鸡岭路段,在原胜利路35米控制红线范围内设置双向四车道机动车道,并确保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严格隔离,在原有铁路通道上设置现代有轨电车。
6、道路红线的落位
参考建筑质量,判别具体建筑的拆迁可行性,落定具体红线线位。
方案一以原有35m道路中线向两侧同等拓宽各2.5m,达到40m控制线,拆迁量略大,总拆迁面积合计13.4万平米。该方案对道路两侧既有违章建筑一视同仁,兼顾了公平性原则,同时可结合胜利路改造工程对周边地块进行综合开发与安置,有利于与远期用地更新相结合,提高整体开发建设品质。
方案二针对新风街至友谊路段詹州村具体拆迁情况,对红线线位进行微调,以既有街道立面较整齐的一侧为基准,向另一侧放线40m,拆迁量略小,总拆迁面积合计11.7万平米。该方案承认了既有违章建筑的存在,有失公平,且只着眼于近期道路改造,不利于远期用地更新。
综合比较,推荐方案一为实施方案,即以原有35m道路中线向两侧同等拓宽各2.5m,达到40m控制线。
7、关键控制要素研究
为保证道路施工改造效果,便于规划管理,对胜利路关键控制要素进行梳理,依据实施主体的不同,将相关要素划分为规划控制要素及规划引导要素,并依据道路功能、交通组织及控制策略等确定相应控制要求。
规划控制要素,即道路规划设计阶段应由规划主管部门予以控制落实的要素,包括道路功能、道路红线及路口展宽红线、交叉口缘石半径、交叉口红线抹角、沿线停车及机动车出入口等。
规划引导要素是为提升道路品质而推荐实施的,包括路口渠化标线、建筑后退红线、道路绿化配置、道路附属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