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文号:市规发〔2001〕1001号
发布日期:2001-10-16
实施日期: 2002-01-01
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为确保首都城市建设协调发展,有效缓解我市交通紧张状况,经市政府同意,在我市开展部分新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项目范围
二、交通影响评价的实施
三、本通知自200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附件:北京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准则和要求
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北京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准则和要求
交通影响评价是研究新建项目或城市土地利用变更对交通的影响,交通影响评价的目的是:评价和分析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新增的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环境产生影响的程度和范围,从而,在满足一定服务水平的条件下提出对策,减小项目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缓解项目产生的交通量对周围道路交通的压力。
一、一般准则
交通影响评价的侧重点应放在制定切合实际的改善措施以使建设项目对外部交通所产生的影响尽可能地减小和明确界定开发商对此影响所应承担的市政设施建设义务两个方面。为使城市建设与交通协调发展,一方面应考虑新建或改建项目在路网交通流量自然增长的情况下对交通设施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应具体分析这种影响在未来路网交通流量中所占的比例,使项目的控制在合理的规模内,做到既能使交通设施承受这种影响,又不妨碍城市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
交通影响评价应把握如下要素:
对于上述要素,如果“1”不能被满足,应要求开发商削减建设规模或增加内部交通设施;如果“2”不能被满足,则应调整出入口或要求开发商采取工程措施提高出入口的通行能力并合理组织出入交通;如果“3”不能被满足,项目生成/吸引的交通量在周边道路上所占的比例超过一定的量值(主干路为30%,次干路为40%,支路为70%),且外部路网超负荷运行时,应由开发商承担改善项目周边道路的义务或削减建设规模。
二、研究内容
交通影响评价的内容如下:
1、项目的研究范围
项目的研究区域不能局限于拟建项目的本身。应根据项目对周围地区交通影响的程度,将周边地区乃至更大范围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土地使用与交通的关系,以及交通需求与供给能力是否平衡。
对于需要在立项阶段进行初步交通影响分析的项目和交通影响较大的项目,研究范围应适当扩大。
2、建设项目背景与现状交通分析
介绍拟建项目的背景情况,周围的土地利用现状与交通系统,以及研究区域未来的土地利用与交通规划。
3、建设项目交通量预测
采用系统的分析方法,定量地分析各种土地使用及开发强度与交通量生成或吸引的关系,预测目标年建设项目产生的交通量,以及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