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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杂志
2020年 第2期
城市,请别忽略一米高度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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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晓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 518000)

儿童与城市:以人为本面向未来

城市,因人而生,因人而兴。从城市为了防卫和交易而兴起,到近现代城市逐渐演进为社会经济综合体,城市与人类的关系日益密不可分。在中国进入城镇化发展的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城市人民建”。城市是属于人民的,也是属于儿童的,儿童是不应被忽视的城市的主体。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ted Nations Children's Fund, UNICEF)的统计,全世界一半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城镇中,其中18岁以下的儿童超过10亿人。在可预见的将来,越来越多的儿童将生活在城市中。

城市是儿童赖以生存的物质空间环境,更在塑造儿童的身心健康和文化意识。城市背后是由每个个体化不同阶段和程度的人组成的社会化群体,城镇化在改善物质生活的同时,不一定能为每个个体带来可持续的城市环境。若从儿童的视角去审视城市发展,我们发现城市空间在成为支撑城市经济的基础设施的同时,逐步失去了对于儿童的“抚育”功能,儿童出行被限制,游戏空间被商业化、标准化,儿童可接触的自然空间越来越少。

为了保障儿童权益、提升儿童福祉,1989年联合国出台的《儿童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要求城市应适合所有人居住,并将儿童权利作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考虑。在此基础上,1996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也首次提出了儿童友好型城市(Child-Friendly Cities)理念,建议将儿童的根本需求纳入城市规划中,共同创建安全、包容、充分响应儿童需求的城市和社区。

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建设,是以人为本的体现,更是面向未来的战略。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建设意味着我们开始摆脱过去将儿童视为成人控制的社会化过程中的被动主体,更强调儿童独特的社会参与和内心世界,认识他们和成人不同的场所和空间价值观,这与新时期的人本观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价值理念相契合;同时,儿童友好型城市是一面镜子,折射人们对于未来城市的期待,基于儿童天性发展下的城市环境供给在促进儿童健康发展、为城市培育未来竞争力的同时,也是吸引高层次人才落户的有力支撑,有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儿童与街道:城市赋予儿童的成长空间

街道是城市中主要的公共空间,也是儿童自发活动和社会化交往的重要场所。儿童有一种去探索、去邂逅、去成长、去参与这个世界的强烈需求,街道空间作为非正式游戏场地所带来的自由探索可能,会激发儿童探险、游戏、社交、认知、学习等多元活动兴趣,这些自发活动对于培养儿童独立活动技能、建立信心、认识社会和世界具有重要意义。儿童友好的核心是在保障儿童生命安全的基础上,促进儿童天性的发展;从这个角度来说,儿童友好型街道实际应在关注交通安全的基础上,更强调让街道回归日常生活、回归公共空间属性,考虑儿童独特的内心世界,满足他们对探索世界的渴望,具体体现为安全性、可步行性和可游戏性三个层次的递进关系。

儿童友好型街道首先应该是安全的,父母放心让孩子们在街道上行走,而不用担心交通或者其他风险;其次,它是可步行的,儿童在街道上行走成为一种活动方式,可以有效地串联街道周边的公共服务设施、公园和潜在的兴趣点,而不是针对学校与家庭之间点对点的被动性选择;此外,街道的可游戏性也很重要,如果街道环境不能带来有趣的挑战和多元活动的可能性,孩子们也不会积极地走动,如何让社区中的道路变得有趣、可玩耍也是德国等地儿童友好型街道实践的重点。

儿童在城市中面临着各种不易被重视的艰难

安全保障不足与过度风险焦虑并存。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统计,“全世界每天有3 000多名儿童和青少年在道路交通中死亡或严重受伤”;机动车优先的道路设计使得人行道宽度不足、自行车侵占人行道、过街设施未考虑儿童步行能力等现象突出。另一方面,儿童进入城市道路和城市空间受到有意识的社会和物质排斥行为的限制,城市空间管理策略更倾向于不被“容易惹麻烦的儿童”所占据,游乐设施主要着眼于安全性,几乎没有带来风险和挑战的游乐机会。安全保障不足、过度的风险焦虑和对机动车的依赖,使得孩子们的流动模式变得与成人非常相似,儿童单独出行呈下降趋势,许多孩子花费大量时间奔波于不同的城市设施和补习班之间,儿童活动日益远离户外而进入封闭且“被保护起来”的空间。

儿童独立的权利主体地位往往被忽视。儿童在成人构筑的城市环境中,仍只被看作弱势群体,尚未参与到城市发展与社会建设议题中;儿童权利是站在以成人为主体的视角来观察,生存权、受教育权成为儿童权利的代名词,而作为实现儿童需求的核心途径——儿童的参与权却往往被忽视。

缺少被尊重和被理解。儿童了解环境,将有动力和能力塑造他们自己的环境未来,但现代主义城市建设中尚未全面建立站在儿童角度审视城市发展的价值观,成人主观认知的标准化、商业化游戏空间替代了儿童成长的特殊需求;虽然成人组成的规划师队伍对儿童等弱势群体表示关注,但尚未学会如何代表儿童利益,儿童需求往往被宏大的规划理想和急切的规划实践所取代。

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着眼于一米高度的美好未来

孩子是城市的未来。学会从一米的高度看城市,着眼于一米的高度规划建设城市。

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首要应尊重孩子的权利,倾听孩子的声音,观察孩子的行为特点,接纳孩子的想法。深圳自2016年开始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以来,开展了我眼中的儿童友好型城市、儿童需求等问卷调研,并着手培育儿童参与公共事务能力,建立了儿童议事会制度,将儿童纳入城市和社区公共事务决策中,探索成人与儿童合作的规划方法。

在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实践领域,核心是以儿童参与为前提,在城市中构建一个体现儿童权利的空间体系,具体可分为城市、街道、社区三个尺度。在城市层面,重点是提供充足、可负担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回归自然、释放天性的公共空间,如增设儿童博物馆、科技馆,对现有公园等公共空间自然化改造,设置独立、亲近自然、启发创造性的游戏空间等。在街道层面,重点是打造安全、趣味的步行路径和学校周边环境,如美国安全上学路(Safe Routes to School)、德国上学路径规划(Schulwegplan)、荷兰代尔夫特儿童出行路径(Kindlint)、新西兰奥克兰市步行校车计划(Walking School Bus)、深圳福海街道和长沙学校周边环境改造,核心都是致力于最大限度地减少机动车对儿童步行安全的影响,根据儿童的行为能力和活动喜好对出行路径选择、道路连续性、道路交叉口、标志系统等进行精细化设计;并努力创造一种积极的氛围,让街道回归生活,儿童可以自发地玩耍,居民可以舒适的步行与交往,如雷根斯堡市(Regensburg)提出的在人行道区域纳入小面积广场,形成聚会地点;部分地区的排水设施可以建成明渠,供孩子们玩耍等。在社区层面,社区是儿童社会化发展的起点,提供儿童友好的教育、医疗、游戏场地等社区基础服务,营造活力友善的社区交往空间,是目前深圳、长沙、珠海、南京、北京等地为代表的儿童友好型社区实践的重点。

承认儿童作为城市空间使用的权利主体之一,并不意味着以儿童为主导开展城市建设,而是以儿童友好视角来审视当前城市发展面临的挑战,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到“人民,让城市更美好”的城市治理理念的根本性转变;思考现在的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即是思考15~20年后城市是什么样,一个儿童友好的城市环境可以让现在和未来的所有市民受益。

收稿日期:2020-03-10

作者简介:司马晓(1964— ),男,上海人,硕士,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院长,技术总监(首席规划师),主要研究方向:城市规划。E-mail: smxiao@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