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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杂志
2021年 第5期
国内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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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瞭望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勾勒蓝图。《总体方案》明确,合作区实施范围为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总面积约106 km2。其中,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

  《总体方案》包括6个部分29条内容。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发展基础、指导思想、合作区范围、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聚焦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提出一系列具体务实的举措。第六部分明确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战略定位是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新平台,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空间,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新示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高地。

  (新华网,2021-09-05)

  《“十四五”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印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25年,基本建成经济、高效、便捷、绿色、安全的西部陆海新通道。东中西三条通路持续强化,通道、港口和物流枢纽运营更加高效,对沿线经济和产业发展带动作用明显。具体目标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主通道畅通高效。铁路西线基本贯通、中线能力扩大、东线持续完善,公路瓶颈路段全面打通,以铁路为骨干、高等级公路为补充的干线运输能力大幅提升。二是港航能力显著增强。北部湾国际门户港、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设施功能、服务配套全面完善。三是通道经济初具规模。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高效运行,区域统一大市场初步建立,多式联运“一单制”取得新进展,通关便利化水平和物流效率大幅提升。

  同时,《方案》强调,要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开工建设一批港口码头等重大项目,完善陆港、空港、口岸等设施,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提升交通物流枢纽功能,进一步提升支撑作用。

  (人民网,2021-09-02)

  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近期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近期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从十个方面提出要将停车设施项目列入各城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加强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建成一批停车设施项目。

  《意见》从制定用地支持政策、规范不动产权确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充电设施保障、依法规范停车秩序、加快制定实施办法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几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和工作推进措施。切实增加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改善交通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09-10)

  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到2025年,将打造一批交通新基建重点工程,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应用场景,制修订一批技术标准规范,促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运输服务网、信息网、能源网融合发展,精准感知、精确分析、精细管理和精心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智能管理深度应用,一体服务广泛覆盖,交通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效提升。

  《方案》提出七大建设行动,其中智慧枢纽建设是重点之一,强调推动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建设。以便捷换乘为导向,完善智能联程导航、票务服务、标识引导、综合立体换乘等设施;推动电子客票在综合客运枢纽的广泛使用,加强不同运输方式票务系统的有效衔接,实现“一站购票、一码(证)通行”;推动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智能化建设;推进多式联运信息采集交换,实现电子货运单证“一单制”;推广应用第三方物流信息平台,实现多种运输方式全过程的智能调度、高效运转、精准匹配,提供跨方式、跨区域的全程物流信息服务。

  智慧枢纽重点工程将打造济南、长沙等航空主导型智慧综合客运枢纽,实现交通运行监测、智能分析决策、信息服务、综合交通协同等功能。打造重庆等铁路主导型智慧综合客运枢纽,实现场站联动、客流管控、一码通行、智慧停车、智能客服等功能。推动北京、河北等开展智慧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推进仓储、运输、配送等设施设备的智能化升级,实现车货匹配、智能调度、共同配送、多式联运等服务。

  《方案》还提出推进交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标准规范完善行动等,构建以部级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为枢纽,覆盖和连接各省级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的架构体系,加快研究制定关键性、基础性国家和行业标准。

  (交通运输部,2021-09-24)

  三部门确定天津、石家庄等16个城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为推进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推动城市货运配送绿色高效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部署安排,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商务部自2018年起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并于2018年6月公布了第一批创建城市名单。根据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验收工作有关安排,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联合受理了第一批19个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验收申请。经技术组暗访、专家组实地验收、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16个城市达到了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预期目标,并决定命名天津市、石家庄市、衡水市、鄂尔多斯市、苏州市、厦门市、安阳市、襄阳市、十堰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泸州市、兰州市、银川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人民网,2021-08-10)

  《2021北京市交通发展年度报告》正式发布

  《2021北京市交通发展年度报告》发布,主要由十二部分构成,从社会经济概貌、交通设施供给、居民出行需求、城市交通运行、智能交通发展、城市环境与交通安全等方面系统呈现2020年北京市交通整体发展及运行状况,总结“十三五”时期北京交通发展情况,并对未来交通工作思路及目标、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展望。

  2020年,北京市交通领域完成投资1 215.9亿元,轨道交通总里程达1 127 km,公交专用车道总里程达1 005 km,回龙观至上地第一条自行车专用路累计通行量超过270万辆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居民出行量大幅减少,道路整体运行情况好于上年。中心城区高峰时段道路交通指数5.07,同比下降7.48%;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运行速度18.09 km·h-1,同比上升6.29%。

  202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 189.0万人,较上年末减少1.1万人,连续4年出现负增长。2010—2020年,北京市常住人口规模继续增加,但增速有所放缓,年平均增速为1.1%,较上一个10年的平均增速下降了2.7个百分点。

  中心城区工作日出行总量显著下降,非机动交通出行比例达到近5年新高。2020年中心城区工作日出行总量下降至3 619万人次(含步行),同比减少8.5%;绿色出行比例为73.1%,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其中轨道交通出行比例为14.7%,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公共汽(电)车出行比例为11.7%,同比下降3.6个百分点;步行、自行车出行比例合计达到46.7%,为近5年最高点,其中自行车出行比例为15.5%,同比增长3.4个百分点;步行出行比例为31.2%,同比增长1个百分点。

  城市客运总量大幅下降,公共汽(电)车及地铁客运总量下降幅度均超40%,自行车骑行量逆势上涨。2020年城市客运共运送乘客52.6亿人次,同比减少37.4%。其中,公共汽(电)车客运量20.6亿人次,同比下降42.2%;轨道交通客运量22.94亿人次,同比下降42.1%;公共汽(电)车及地铁客运总量43.54亿人次,同比下降42.1%;出租汽车客运量1.74亿人次,同比下降47.4%;市郊铁路客运量0.01亿人次,同比减少60.0%,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和公共自行车骑行量达到7.3亿人次,同比上涨35.2%。

  (北京交通发展研究院,2021-09-03)

  《上海市慢行交通规划设计导则》发布

  《上海市慢行交通规划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适用于全市范围,重点指导五个新城、主城区、浦东新区以及其他重点建设地区、城市更新地区,从构建连续完整的慢行网络、构筑复合立体的慢行系统、打造便捷高效的接驳系统、慢行设计精细提升、慢行系统品质创新和塑造品质特色的慢行新地标等方面进行指导。

  《导则》鼓励“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重点指导以交通功能为主的慢行系统(包括市政道路、公共通道等),但也兼顾了以游憩、健身为主的绿道系统。同时,鼓励构筑复合立体的慢行系统,在综合交通枢纽、轨道交通站点、密集商办区等地区进行综合立体开发,构建高效连通和功能复合的全天候立体慢行系统。

  根据《导则》要求,在配套设施基本成熟的中心城区,将打开封闭的公共通道,注重滨水两岸的慢行联系与沟通,建设宜人的滨水空间;在轮渡码头周边做好与公共交通的慢行衔接,研究深化慢行越江规划,充分发挥中心城等区域滨水绿道、公园绿地的优势,利用此类休闲空间的内部道路,加强其与市政道路的紧密衔接,使其承担部分通行功能。积极探索并建立“共享街道”“分时步行街”等新型街区,营造活力人文氛围,形成历史人文魅力街区、邻里和谐安全街区、功能复合活力街区等,焕活慢行交通资源空间,优化市民整体宜居环境。

  针对人口老龄化提出:1)精细化打造适老化的平顺步行系统,交叉口或地块出入口宜采用平坡或缓坡设计,方便步行及轮椅车通行;2)公共汽车站周边要特别关注坡道设计的人性化,站台高度宜与公共汽车踏板高度保持相对一致,方便轮椅车上下公共汽车;3)人性化设置休憩缓冲设施,二次过街安全岛位置留出足够的等候缓冲空间并采取无高差设计,在住宅区、菜场、公园等老年人出行集中路段增设人行道休息座椅;4)根据《上海市道路人行天桥加装电梯导则》,立体过街设施配套设置电梯。

  (新民晚报,2021-08-31)

  《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实施

  《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9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部无障碍城市建设立法,受到了市民特别是残障人士的关注与欢迎。《条例》从住房无障碍、出行无障碍、停车无障碍、乘车无障碍等方面做出了相应规定。

  其中出行无障碍方面,《条例》指出,需要安装电梯的公共建筑,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口岸等交通枢纽和地铁车站,主要干路、主要商业区、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技术规范配建无障碍电梯,并与周边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同时,新建、改建和扩建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改建、扩建道路或者开设路口时,应当与周边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不得破坏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无障碍设施的连续性。

  停车无障碍方面,《条例》明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对外办公场所、公共文化设施、交通枢纽、旅游景点、医院、大型商场、酒店的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在方便残疾人通行的位置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

  乘车无障碍方面,《条例》明确要求轨道交通、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运营企业应当为有需要者无障碍出行提供预约服务,依托志愿服务,为无障碍出行提供便利。

  (深圳晚报,2021-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