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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调整新建小区停车位指标:商品房配建不低于一户一位
发布时间:2021-9-116:33:45来源:东方网作者:未知点击量:480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近日发布。记者从31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获悉,为有效保障住宅基本停车需求,2021版《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将新建住宅小区的商品房配建停车位指标调整为不低于一户一位的标准。


  据悉,《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新建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配建泊位指标和交通设计要求;对医院、学校设置上下客临时停车区域进行了规定;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建设机动车停车设施;将商品房配建停车位指标调整为不低于一户一位的标准;对机动车出入口设置数量与停车泊位配建数量的参考标准做了调整。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设施运行监督处处长朱华勇介绍,新版《标准》进一步细分建筑类型,将住宅类型分为商品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成套小户型住宅)、廉租房(成套单人行宿舍)、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住宅等类别。其中,新建商品房配建停车位指标调整为不低于一户一位的标准,并适当上调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房)的配建停车位指标,补充了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住宅的配建停车位指标。


  此外,新增教育类设施宜配置地下停车库,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宜按不少于教职工编制数的50%配建车位,缓解教职员工的停车难问题。同时,明确了宜结合学校围墙后退红线空间划定主要针对接送学生高峰时段的临时停车区(平行式停车泊位),缓解临时接送的停车难问题,并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建设机动车停车设施,以及家长临时接送泊位和学生等候空间。(东方网记者刘辉8月31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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