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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公共自行车不文明行为处置办法》24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4-11-2416:16:36来源:宁波日报作者:未知点击量:1753   

  宁波日报关于公共自行车频遭黑手的报道持续发酵。城市客运管理局23日发布消息称,该局吸纳了市民和网友提出的合理建议,已经审核公共自行车运营公司提交的《租用公共自行车不文明行为处置办法》,该办法24日起正式实施。今后恶意破坏公共自行车者将被列入“黑名单”,并限期暂停租用车辆。

  对于“公共自行车之痛”最有发言权的恐怕是自行车维修工。23日在东门口公共自行车网点遇见了维修工洪伟传。洪师傅一人需要维护15个网点,下午1时匆匆吃过午饭,他又拿起工具修修补补。“瞧,这些是我上午巡查的时候挑出来的问题车辆,等着下午空一点的时候进行大修。”洪师傅统计过,需要大修的车子占总量的10%,绝大多数是人为破坏。“你看,这辆车的挡泥板碎了,肯定是坐过人了。这辆车车筐变形,估计是放重物造成的。”

  实际上,公共自行车系统在建设时就已经考虑到了保障公共自行车安全的问题。不过,当时主要考虑的是如何防盗,对于这些“没想到”的破坏行为,之前还真没有好的办法。

  公共自行车营运公司负责人表示,承租人在骑行时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宁波市公共自行车安全骑行要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为倡导市民文明租车,珍惜公共财产,在吸纳网友的合理化建议基础上,城市客运管理局审核批准了《租用公共自行车不文明行为处置办法》。

  《办法》指出,在未取得公共自行车使用权的情况下用锁具及其他方式强行占用车辆影响他人租借、破坏公共自行车网点设施设备和骑车带人、暴力还车等,均属恶意“霸车”行为。对于首次发现不文明行为,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若当事人能够及时消除不文明行为并赔偿相关损失,予以警告和教育。没有及时纠正不文明行为或仍出现不文明行为的,开卡人将被列入租车“黑名单”,按锁卡流程停止对其租车服务。

  公共自行车运营公司负责人表示,设立“黑名单”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引导市民爱护公共自行车,文明租借,防止不良风气的蔓延。这位负责人呼吁市民文明骑车,将公共自行车视同自家车子一样来对待,共同对不文明行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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