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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关中有条件城市间或开通城际公交
发布时间:2016-2-314:21:53来源:陕西传媒网作者:未知点击量:819   

  今年起,陕西将用5年时间,提升公交服务保障水平,在资金、土地、财税、路权方面优先支持。预计到2020年,全省将形成安全可靠、经济适用、便捷高效、舒适文明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各地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目标明确

  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市民出行会越来越方便。省政府网站26日发布《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其中给出明确目标。

  西安市、西咸新区建成“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快速公交为补充、微型公交为衔接、公共自行车为延伸”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到25标台,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0%,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70%,公共汽(电)车正点率达到85%,新增及更换公交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重达到65%,累计开设10条以上纯电动或混合动力公交专线。

  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汉中市基本建成“常规公交重点发展、快速公交适度发展、公共自行车配套发展”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到15标台,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0%,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70%,公共汽(电)车正点率达到85%,新增及更换公交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重达到40%,累计开设1—2条纯电动或混合动力公交专线。

  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基本建成“常规公交为主体、公共自行车为补充”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8%,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到10标台,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30%,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70%,公共汽(电)车正点率达到80%,新增及更换公交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重达到30%以上。新建大型住宅区要配建公交设施

  今后新建大型住宅区要配建公交设施。省政府发布的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明确:加快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场站(含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候车亭等)及配套服务设施(含公交专用道、自行车道等)建设,并纳入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在重要客流集散地、轨道交通站周边建设公交换乘站和公共停车场,方便接驳换乘。规划部门要实施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新改建大型住宅区、商业、文化、卫生等公共设施,必须配建公共交通设施。

  关中有条件城市间或开通城际公交

  我省将积极试行关中地区有条件的城市间开通城际公交,推进毗邻城市间距离适中、客流量大的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

  大力推进公共交通安全监控与应急处置系统建设,实现对车辆、站点的动态监控,提升安全预警和应急保障水平。加快建设公共交通移动支付系统,推广公共交通“一卡通”跨区域、跨行业互联互通。

  我省将完善票制票价和补贴补偿机制。在综合城市经济发展、企业运营成本、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完善听证制度,科学制定公共交通票价,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票价体系,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认真落实老、残、军等特殊人群乘坐公共交通的票价优惠政策。

  将大力支持西安市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同时在我省其他城市开展“公交优先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由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资金支持。(记者 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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