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铁一号线、二号线工程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2008-10-318:50:56来源: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作者:admin点击量:2327  
公告编号:20081030131306 |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本告的工程项目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1.招标人名称: |
沈阳地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佟晶石 |
2.招标人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
邮政编码: |
110011 |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邓小丁 |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 |
邮政编码: |
110014 |
5.招标项目名称: |
沈阳市地铁一号线、二号线工程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6.招标项目地点: |
沈阳市 |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
2008-11-26 至 2009-1-24 |
8.招标项目概况: |
项目性质、用途: |
设计 |
投标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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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投资额: |
150 |
万元人民币 |
建筑面积: |
0 |
平方米 |
结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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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 |
0 |
幢数: |
0 |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凭单位介绍信向招标人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10.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含地铁轻轨通信信号)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11.报名时间: |
2008-10-30 9:00:00 至 2008-11-5 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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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报名地点: |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1112室 |
1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14.此工程为资格后审 |
15.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 |
16.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
17.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
李勇 |
电话: |
(024)83961750-802 |
18.备注: |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到招标代理人处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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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招标公告文件 未提供资格预审文件 |
报名未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