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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沈阳市地铁一号线、二号线工程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2008-10-318:50:56来源: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作者:admin点击量:2327   
公告编号:20081030131306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本告的工程项目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  沈阳地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佟晶石
2.招标人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邮政编码:  110011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邓小丁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 邮政编码:  110014
5.招标项目名称:  沈阳市地铁一号线、二号线工程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6.招标项目地点:  沈阳市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08-11-26  至 2009-1-24
8.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用途:  设计
投标资质等级: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投资额:  150 万元人民币 建筑面积:  0 平方米
结构类型:   层数:  0 幢数:  0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凭单位介绍信向招标人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0.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含地铁轻轨通信信号)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11.报名时间: 2008-10-30 9:00:00  至 2008-11-5 16:00:00  
12.报名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1112室
1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4.此工程为资格后审
15.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
16.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7.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李勇 电话:  (024)83961750-802
18.备注: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到招标代理人处购买招标文件。
  未提供招标公告文件 未提供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未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