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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无锡市五湖大道道路智能交通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08-12-38:39:16来源: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作者:admin点击量:3762   
    1、无锡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实施的 五湖大道道路智能交通工程,已由 无锡市建设局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上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概况:五湖大道2个路口智能交通。 

    招标范围:五湖大道2个路口智能交通工程,具体内容为道路新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备购置与安装,具体包括:1、交通信号控制系统;2、电视监视系统;3、电子警察系统;4、电子诱导屏;5、路口设备的安装与集成;6、微波采集系统;7、超速抓拍系统,8、光纤传输系统(上述主要设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另行共同组织采购招标确定供货商和供货价)。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本工程属政府投资项目,目前资金已基本落实。 

    2.2建设地点为:五湖大道2个路口。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8 年 12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8 年 12 月 30 日,工期 16日历天。各标段开、竣工日期在施工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   一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近三年(2005年11月1日至今)承担过城市道路公安交通指挥系统新建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它:1、拟派驻现场项目经理必须担任过相当规模同类工程的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兼任其它工程项目的工作; 

    3、其它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本工程投标报名时间为 2008 年 12月 1 日至 2008 年 12 月 5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西新街15-5号) 。投标申请人应将下列资料装订成册,放入第 16  号投标箱中:经办人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包括经办人手机、单位传真号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三个月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的复印件。资料不全视为无效报名。 

    6、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报名的同时,可持本单位介绍信在下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恕不办理邮购):2008 年 12 月 1日至 2008 年 12 月4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计划处(无锡市振新路588号市重点办五楼) ; 2008 年 12 月 5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西新街15-5号) 。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无锡市五湖大道道路智能交通工程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08 年 12 月 8 日 16 时以前送至 无锡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计划处(无锡市振新路588号市重点办五楼) 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0、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08 年 12 月 10 日前发出。 

    11、凡获得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 无锡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办公地址:  无锡市振新路588号市重点办五楼  

    邮政编码:_214031_       联系电话: 0510—82710679   

    传  真: 0510—82716156        联 系 人:蔡志尧、郭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