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城东临港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方案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5-1810:42:17来源:未知作者:admin点击量:3631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贵港市住房和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将对广西贵港市城东临港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方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广西贵港市城东临港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方案招标
项目编号:YLGGG20114003-GG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2、项目概况:港口新区近期规划面积16.77平方公里,由同济大道、港区大道、经八路和郁江围合组成。根据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该新区的功能定位为港口物流、矿产品加工贸易等临港产业承载地、设施配套完善的宜居、宜业、宜商活力临港新区。规划导入现代行政管理、商业、商务服务等要素,建设生产生活配套完善的城市组团,打造港口组团腹地发展范式,促进港口新区经济循环,推动组团功能与港区产业有机融合和自我完善发展,提升相互功能反哺能力。
3、功能定位:集港口、商贸、物流、产业、仓储、居住、滨水景观带等一体的城市港口新区。
4、设计深度:规划面积16.77平方公里全部做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三、1、采购项目预算额:依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年中规秘字第022号),费用不得高于国家收费标准七折。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四、投标人资格及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下简称“境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设计企业参照对境外设计企业规定参与投标)注册的投标人应必须同时具备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设计单位主持过类似产业规划、港口规划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
2、在其本国注册登记,从事建筑、工程服务的境外设计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市场准入承诺以及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境外设计企业应具有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和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参与本项目设计的技术人员应具有执业注册证明。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入围评审,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选取综合得分前5名的设计单位参加第二阶段的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评审活动(如入围的投标人少于5名时,将由招标单位重新组织招标或报监督管理部门修改招标方式)
第二阶段:入围的设计单位按要求递交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后,按1--5名次排序,并形成专家意见,最终将设计方案、专家意见及名次报市人民政府确定中标设计方案。未中标的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达到规范设计深度要求的,可获得5万元的劳务费,但成果知识产权都归贵港市住房和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所有。
第三阶段:中标设计单位根据国家技术规范和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化设计方案,按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由市政府组织专家及部门进行论证,设计单位按专家及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公示后报市政府审定。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 元人民币 (不代办邮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发放时间:自 2011年 5月 16 日起至 2011年 6 月 3 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七、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开标厅[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购买文件(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
八、招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 2011年 6 月 7 日 9 时30分前,按下述地点送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开标厅[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咨询:
招标人:贵港市住房和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
地址:广西贵港市解放路121号
联系人:刘涛
电话:0775-4232366 传真:0775-423981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890-3号二楼(市财政局东侧)
联系人:谢东山
电话:0775-4565100、4569690 传真:0775-456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