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的 南通市通州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已经 南通市通州区政府 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规划设计单位,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资格预审。
一、工程名称:南通市通州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工程概况:
(1)批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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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额 : 约300万元 |
(3)工程地点: |
南通市通州滨海新区 |
(4)建设规模:总面积约25平方公里 |
(7)要求规划成果完成时间: |
2011年11月30日前。 |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总面积约25平方公里。以新一轮南通市通州滨海新区总体规划为依据进行深化和完善,分析土地区划的功能,对土地利用进行控制和引导,科学制定各项经济指标和城市空间设计导则。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规划乙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条件:注册城市规划师,具有同类项目设计经验。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单位近三年具有同类项目设计业绩;
3、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1个以上同类项目规划设计业绩;
4、具有良好的配套服务能力和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近三年具有1个以上同类项目设计业绩;
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六、报名
1、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于 2011年6 月3日9:00 时至11:00 时,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资格预审文件(提供原件备查)到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地址:南通市通州经济开发区银河路西首,区农林局东隔壁)报名,过时不候。
2、报名时需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包括(提供原件备查):a、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b、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c、投标申请人城市规划乙级资质证书。d、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资质证书及职称证书。e、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期社会保险。f、项目组各类人员的技术构成(具体到人);g、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简介及近三年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h、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报名单位须确保已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不得隐瞒,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特别提示:(1)以上资料采用复印件,须为原件复印,复印件再次复印无效;(2)资格预审材料须装订成册且清楚标注页码(第几页共几页),招标人不接受活页装或无明确页码标示的资格预审材料。
七、评标办法
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标满分为60分,商务标满分为40分。
商务标文件评分标准为:
本招标项目设最高限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2分,每低1%,扣0.5分。
技术标评分标准为:
(1)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满分10分):高级职称得10分,中级职称得8分。
(2)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的业绩及信誉,提供二套同类项目设计成果(满分15分,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15分)基本分为8分。获得国家级规划设计奖,每一个项目为3分;获得省级规划设计奖,每一个项目为2分。以获奖证书发证期为准(获奖证书原件备查)。
(3)项目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满分10分),项目组技术人员组成为二名高级职称、三名中级职称,得基本分8分;另外,每增加一名高级职称,加1分,最多加2分。若项目技术人员组成中不具备高级职称的,则本项不得分。
(4)工作大纲与技术保证措施(含规划编制的进度安排及设计新思路、新概念)(满分25分)。通过投标文件的文字阐述,评价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是否具有先进性,是否切实可行,且对本项目具有特别的指导意义。由评委打分,最低不低于15分,最高不超过25分,该项计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八、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九、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在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监督下进行。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超过9家,则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已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3、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招标人可以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也可以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十、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区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一、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光盘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 元整。
十二、代理机构: 本工程由 南通首佳建设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十三、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1年5月26日至2011年6月3日11:00。
招标人: |
通州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首佳建设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通州滨海新区 |
地址: |
通州区交通路37号 |
联系人: |
张国成 、孟甜甜 |
联系人: |
石 云 陈柯柯 |
电话: |
0513—86978005、86978012 |
电话: |
0513-86123339 18962855572 15062737585 |
传真: |
0513-86978008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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