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恩施州财政局下达的州财采计[2011]94号计划函要求,,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恩施州规划局的委托,对恩施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ESZFCG2011(J)—F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恩施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
三、规划范围和内容
本次规划范围与《恩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保持一致,分为州域、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1、州域:恩施州所辖8个县市的行政范围。
2、城市规划区:龙凤镇8个村行政区划范围及中心城区三个办事处行政管辖范围。合计总面积约为308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北起龙凤,南至大沙坝长约20公里,宽为10公里的地域,包括现状城区办事处范围和龙凤镇区、经济开发区组成,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约120平方公里,为本次规划的重点区域。
本次规划的内容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颁发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进行编制,重点放在构建交通战略分析模型、各种运输方式(公路、水运、铁路、管道、航空)的客货运交通走廊布置、快速路、高架路的设置、轨道交通线网的布置、老城路网改造升级、城市出口道路与高速公路的衔接、并提出近期建设的有关内容。
四、设计要求:
1、确定规划范围内的道路红线、道路横断面和道路交叉口形式。
2、全面整合中心城区的各类交通基础设施,对接道路红线。
3、可操作性强,可指导下阶段道路工程方案设计和相关城市规划编制。
4、满足城市规划管理要求。
五、投标申请人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人委托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3、具备城市规划甲级资质,或者市政公用甲级资质,或者交通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与本工程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设计经验,具有承担50万人口以上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设计经验;具有山地城市综合交通设计经验者优先;
5、具备相应的设计人员、资金及设计能力。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取有限数量制,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中选取不少于5家供应商。
七、资格审查文件取得
投标人可在2011年11月30日起至2011年12月6日止(工作时间),持单位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规划编制资质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市场信息部(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下同)报名,并自行下载资格审查文件。(外地设计单位可填写公告中下载包的《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连同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规划编制资质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718)8243806工作人员确认报名事宜,未经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的报名为无效报名。)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八、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7日12:00前,地点为 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部。
招标人:恩施州城市规划管理局
联系人:杨晓鸣
电话: 0718-8465604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余进
电话: 0718-8243800
联系地址: 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局四楼)
邮 编: 4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