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长三角区域工程建设标准一体化发展合作备忘录》已正式签署。此举标志着长三角区域建设标准统一互认迈上新台阶,由可研阶段进入到编制试点阶段,对推动浙苏皖沪一体化发展意义重大,将提升合肥及全省地铁工程建设水平。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迈上新台阶
本次备忘录的签署,明确了上海、江苏、浙江及安徽三省一市联合工作小组成立、日常沟通机制建立、标准专家库建设、标准协同模式共商机制、标准研编工作推动等多方面重点内容。标志着长三角区域工程建设标准一体化工作迈上新台阶,由可研阶段进入到编制试点阶段,对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意义重大。
签署会后,三省一市共同完成的《长三角区域工程建设标准一体化机制研究》《长三角区域轨道交通标准一体化研究》课题通过专家验收。两个课题研究提出了长三角区域工程建设标准一体化发布机制,并选择轨道交通领域作为一体化试点领域,围绕互联互通、质量安全、高质量创新发展三大重点,为加快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业内专家指出,为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需要建立长三角区域工程建设标准互认机制,为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科创产业深度融合、工程服务市场统一、技术共享的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保障。
加快统一市场准入标准和机制
长三角区域建筑业一体化发展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社会组织和企业区域合作的活力,促进构建各领域企业主体、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合作平台,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区域发展格局和环境。
在构建建筑业一体化市场体系方面,将逐步消除行政壁垒,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改善营商环境。如统一市场准入标准和机制,逐步取消各地准入门槛,建立准入“负面清单”,互认地方审批的企业资质、人员注册资格和各类岗位证书,实现企业和人员无“门槛”自由流动从业。建立建筑业发展指标数据、信用体系、市场监管等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逐步建立行业大数据互通互联的信息化体系。
此外,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和电子证照,实现区域政务服务事项无纸化和“零跑腿”办理,提升区域建筑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区域一体化提供政务服务保障。(记者 吴奇)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