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4日电(记者陈旭)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对发放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按照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内淘汰、置换相关要求,北京市自5月起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
据悉,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加强对产品销售行为的监管,对发现销售带有解速、调速功能等相关器件将加大跟踪处理,从严查处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对车用蓄电池、充电器(包括电动摩托车、老年代步车等),将加大销售无厂名、厂址的蓄电池、充电器以及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回收拆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产品流向跟踪,防范将回收处置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违规流入市场。
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采取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规范网络交易和广告行为,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网售电动自行车产品信息以及相关参数的核验、登记。同时,要求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规范,严格对进入北京市场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把关。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对于发现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从事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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