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8日发布关于调整城区部分道路机动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对车辆在三环路通行作出了新规定。通告将于8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通告称,“除客车、悬挂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货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在三环路主道通行,受限机动车利用辅道通行。”对此,交管部门解释称,私家车属于客车的一种,因此请大家不要误解为私家车不能在三环路主道通行。
通报称,禁止大(中)型客车、悬挂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货车在三环路主道编号为“1”“2”的车道内通行,允许上述车辆在三环路主道编号为“3”“4”的车道通行。这意味着三环路各车道对通行车辆有了限制。
客车按总重或设置座位数常分为大、中、小、微型。其中大型: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乘坐人数可变的,以上限确定。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下同)。中型:车长小于6米,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小型:车长小于6米,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微型:车长小于等于3.5米,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1升。
交管部门还特别提醒,在三环路辅道通行的受限机动车(摩托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除外),确需利用经三环路成南立交、成绵立交驶往成都绕城高速(G4202)方向的,可根据交通标志指示,在上述立交桥桥前最近的一个主辅道入口进入三环路主道,借用三环路主道编号为“3”“4”的车道通行驶往成都绕城高速(G4202)方向。
确需从成都绕城高速(G4202)方向经三环路成南立交、成绵立交驶往三环路辅道的受限机动车(摩托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除外),可借用三环路主道编号为“3”“4”的车道通行,并根据交通标志指示,在最近的一个出口驶离三环路主道。(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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