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首批《湖北省交通运输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免强制清单》(简称《清单》),自8月15日起,14项交通运输领域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将不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清单》是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落实部省建设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要求,实施审慎宽容公正监管,统筹执法力度与温度的具体措施。
《清单》包括了10项免罚事项和4项免强制事项,涉及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水路运输管理等领域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在同时满足首次违法、情节轻微、主动改正等条件下,执法人员可依法对清单所列违法事项免于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
据悉,《清单》在交通运输部公布的33项免罚清单基础上,对部分省级处罚强制事项进行了补充细化。执法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在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同时,按照要求需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采取签订“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纠正违法行为,营造交通运输领域宽松和谐法制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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