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记者从三亚市商务局获悉,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三亚将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分梯次按照电动摩托车新车销售价格发放消费券,最高不超过800元。
本次电动摩托车换新补贴的对象为购买电动摩托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应当符合2024年10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期间,在三亚市辖区内的电动摩托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新车,购买新车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在消费券补贴申报时间内按规定在三亚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完善上牌手续;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等三项全部条件。
消费券补贴申请须由个人消费者发起,应于2024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进行申报。申报方式为登录建行生活APP,进入三亚电动摩托车换新消费券网上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提交申报材料。
对审核通过的名单,由建设银行将消费券发至车主本人建行数字人民币账户内,并以短信的方式通知购车人。购车人领取的消费券,可在三亚市区域内商超(含离岛免税店)、餐饮、家电等消费场景使用。消费券红包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超过有效期未使用的系统将统一收回,并不予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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