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蕾)北京市公安交管局昨日发布通告,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统一相关区域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自2月15日起,对东西长安街等北京市部分道路机动车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和明确。
通告显示,东长安街、西长安街、建国门内大街、复兴门内大街、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府右街、南长街、北长街、人大会堂西路机动车交通管理措施统一调整为:全天准许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面包车和临时行驶号牌车辆)和公共汽车电车通行,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空驶出租车仍需遵守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复兴门桥至建国门桥)7时至20时禁止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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