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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领域设备“焕”新补贴再提高
发布时间:2025-6-1616:33:56来源:南宁晚报作者:未知点击量:196   

15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广西多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二》)。截至目前,自治区财政厅已累计下达各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3.29亿元、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0.54亿元。

据了解,两项政策通过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覆盖范围、优化申报流程等举措,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助力“两新”工作扩面增效。

《细则一》加大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力度。据悉,今年的政策扩大了补贴范围,将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从2024年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扩展至“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覆盖范围更广。

同时,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将材料审核时间由2024年的15个工作日压缩至现在的10个工作日,取消强制公示至少5天的要求,并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线上申报,简化工作流程。补贴标准也进一步细化,按车辆类型、报废年限和更新类型分档补贴,报废并更新重型货车最高可申请补助资金14万元。

《细则二》提升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政策效能。相较于2024年的补贴政策,今年的政策提高补贴标准,将新能源公交车更新补贴从8万元/辆提升至10万元/辆,对低地板及低入口车型再增加2万元/辆倾斜支持,动力电池更换补贴保持4.2万元/辆不变。政策还扩大了动力电池更换范围,将原“车辆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限制调整为“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覆盖更多实际运营需求。

此外,强化政策衔接,明确2024年7月至12月已申请但未拨付资金的项目可按新标准执行,并允许部分材料在今年6月30日前补正,确保政策连续性。同时,提高资金拨付效率,2025年度保留线下申报渠道,新增线上申报方式,城市公交企业可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在线上提交补贴资金申报材料。

需提醒的是,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以及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政策均明确,“两新”资金使用完毕后,原则上停止执行补贴政策。(记者韩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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