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
新闻检索
按年份检索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江西省城市更新条例》发布
发布时间:2025-10-2817:8:37来源:央广网作者:未知点击量:22   

央广网南昌10月28日消息(记者郇康新 实习记者叶昱汝、张德浩)10月27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司法厅联合召开《江西省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于2025年9月24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坚持系统思维,提出“规划引领、体检先行、民生优先、因地制宜、分步实施、集约高效,政府统筹、市场运作多元参与”的工作原则,包括总则、城市更新规划、城市更新主体、城市更新实施、城市更新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48条内容。”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晓明介绍道,《江西省城市更新条例》体现了城市在发展理念、物质形态、建设模式、治理体系等方面的创新思维,形成完整的城市更新制度体系。

“《条例》通过系统化制度设计,构建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在明确更新主体方面,根据项目性质与投资主体差异,分类确定实施主体,涵盖政府主导、政企合作、市场主体自主实施等多种模式,特别对小微项目简化流程,激发基层活力。”在明确“谁来更新”“怎么参与”“权益如何保障”这些关系到千家万户和众多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方面,江西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石宇坤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江西省城市更新条例》的实施,将有力推进江西省城市更新工作,加快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子提供更多的“江西经验”。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