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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近半数涉电动车骑行
发布时间:2025-12-316:52:0来源:北京日报作者:未知点击量:20   

  据海淀法院少年法庭统计,2013年6月至2025年6月共审结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件391件,其中,涉事车辆类型高度集中,电动自行车接近半数,多为未成年人搭乘或自主驾驶。

  法院分析,事发时段与路段具有规律性,80%以上在社会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出现在上下学高峰,而上学时段的事故明显多于放学时段。城市主干道、学校周边及小区门口等人流密集地段为事故高发区域,另有近10%的案件发生在居住小区。

  法院指出,骑行电动车发生事故的案件中,57.14%的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而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违反交通信号灯、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等违规现象也较为普遍。

  “此类案件中,非机动车一方担责比例较高”,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庭长秦硕介绍,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事故中,43.12%的非机动车方需承担责任;而在非机动车之间及非机动车与行人的事故中,未成年人或者监护人的担责比例均超84%。

  分析案件原因,法院指出,未成年人未达法定年龄擅自驾驶非机动车且缺乏监护,多数未成年人未佩戴头盔等防护设备,受伤风险极大。此外,未成年人作为乘车人或行人时,缺乏主动避险意识,随意进入非机动车道、横穿马路不观察来车等现象严重;骑行非机动车时存在听音乐、打闹、超速等行为,甚至在公共道路玩滑板车、平衡车,忽视交通安全。

  同时,法院分析,相关案件中,机动车驾驶人普遍存在违反“分道行驶”“安全观察”等基本规则的行为,违规进入非机动车道、停车开门未观察周边环境、倒车未排查盲区等行为频发;机动车驾驶人在小区、学校周边等人车混行区域,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不足,未采取减速、鸣笛、停车观察等预防措施,因疏忽引发碰撞。

  对此,法院建议,应细化涉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法规,明确未成年人驾驶非机动车的监管责任主体,将监护人失职行为纳入追责范畴。完善非公共道路交通管理细则,填补管理空白。

  加大与非机动车、行人密切的机动车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推动对违规行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训诫、督导,确保监护责任落实,加强高峰时段学校周边的秩序维护。

  同时,升级交通设施,在未成年人密集区域增设专门标识,设置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离护栏,安装监控和语音提示装置,为未成年人出行打造更安全更友好的出行环境。(记者 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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