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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力争年底实现4A级及以上景区“租车自由”
发布时间:2026-3-1716:44:19来源:昆明日报作者:未知点击量:8   

  租辆心仪的车在云南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深度游,今后将更加方便。近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与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小微型客车租赁与旅游融合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游客“租车难、还车远、选择少”等烦心事,推出系列举措,助力打造云南自驾旅游新体验。

  驶出高速即达景区

  《通知》明确,到2026年底,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将力争实现全省4A级及以上景区全覆盖,并逐步向乡村旅居目的地延伸。依托雪山冰川、热带雨林、乡村田园、边境风情等特色资源,云南将打造一批精品自驾线路,培育“公路旅游+租车”网红IP。届时,游客有望体验“驶出高速即达景区,就近租车畅游沿线”的无缝衔接。

  《通知》还鼓励租赁企业与“游云南”App、景区、酒店、民宿、高铁、机场等深度合作,开发“高铁/民航+租车+酒店”“租车+景区门票+酒店住宿”等一站式旅游产品,让游客的行程规划更加省心,说走就走。

  一城租多城还

  针对游客“怎么还车”“没车可租”等痛点,《通知》给出了解决方案:鼓励企业推广“一点租多点还、一城租多城还”及偏远地区低费还车服务,扩大异地还车范围,让自驾路线不再受还车点束缚。同时,建立健全运力监测与动态调控机制,为企业在节假日跨区域调配车辆提供政策支持,保障市场供应。

  在车型选择上,《通知》不仅鼓励引入高端车、新能源车,还明确将增加车龄3年以下的新车及适老化车型,并提供儿童座椅、急救包等差异化服务。不仅选择更多样,服务也更便民,《通知》明确提供“民航/高铁+落地租”、分时租赁、包月/年等业务,优化线上预订、信用免押、24小时取还等便民服务,并保留线下现金支付等渠道,兼顾老年及外籍游客的需求。

  权益受损先赔付

  为了让游客租得放心、玩得安心,云南将织密一张权益保障网。

  根据《通知》,云南将推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建立租赁企业与旅游机构信用评价机制,设立“红黑榜”,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等机制,给游客吃下“定心丸”,出了问题有人管,权益受损先赔付。

  在助企方面,《通知》明确,推行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一网通办”,并允许企业引入外籍牌照车辆经营。针对因异地还车、市场调剂等原因临时调入的已备案车辆,在当地15天内经营期间可免予重复备案,有效降低企业跨区域调度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通知》的出台,将为来滇游客提供更加便捷、多样、高品质的自驾游服务,让“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更加触手可及。(李思凡 王绍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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