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
新闻检索
按年份检索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正式发布 6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6-4-1016:18:58来源:每日经济新闻作者:未知点击量:19   

  4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成都住建局获悉,《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成都将以此为依托,推动城市更新从政策引导迈入法治引领新阶段。

  《条例》立足公园城市首提地定位,聚焦存量提质增效,破解规划衔接、历史遗留、技术标准、产权归集等痛点。明确以统筹生态、生活、生产空间为核心导向,推动多元业态融合,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允许空置非住宅改造适配新产业、新业态,构建“城市体检 — 专项规划 — 片区策划 — 年度计划” 的实施体系,确保更新兼顾颜值与温度。

  针对以往各方协同不足的问题,《条例》确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共建共享”原则,健全多元参与机制,支持物业权利人、市场主体、基层组织、专业经营单位协同发力。同时明确改造提升、保护利用、拆除新建、综合更新四种模式,针对不同片区特征分类施策,实现留改建有机结合。

  为保障落地见效,《条例》推出五大创新举措。针对历史遗留建筑,明确分类处置路径;在安全前提下,对既有建筑改造的规划指标予以适应性优化,细化消防标准。土地供应上,支持整体竞买、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零星地块整合开发,避免碎片化更新。产权归集方面,允许通过买卖、入股、协议转让等市场化方式推进,公共利益项目可依法征收。

  此外,《条例》完善容积率支持政策,补齐民生短板、加装电梯、历史建筑保护等新增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拆除新建项目可按需优化容积率,更好支持公共配套落地。

  成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围绕《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落地实施,加快研究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及工具箱,不断完善城市更新制度体系,统筹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机制,形成多方协同的城市更新工作格局,切实把更新成效转化为市民可感可及的幸福体验。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