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5日专电 欧盟委员会24日宣布,欧盟决定于2011年起推行一项汽车车灯新标准,要求新上市的车辆配备日间行车灯。欧盟专家认为,这项新标准不仅有助于减少交通事故,而且有利于节能。
欧盟委员会负责企业和工业的副主席京特·费尔霍伊根说:“汽车、卡车和大巴车配备日间行车灯可让它们更显眼,有助于道路交通安全,这将对我们实现减少欧盟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目标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与现在普遍使用的车辆照明系统相比更节能。”
法新社援引欧盟新标准的内容说,日间行车灯应在车辆发动机启动后自动开启。天黑后,司机需手动开启常规照明车灯,而日间行车灯随之自动熄灭。
欧盟委员会发表声明说,日间行车灯可让其他“道路使用者”更容易看清汽车,而且与现行近光车头灯相比能耗更低。
声明说,2011年2月7日以后推出的轿车和厢车新车型必须配备日间行车灯,卡车和大巴车执行这一规定的起始日期为20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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