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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布城市规划新规 建城市雕塑要报批
发布时间:2005-12-60:0:0来源:广州日报作者:倪明点击量:3154   
  5日公布的《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规定,从明年1月1日开始,无论建大小城市雕塑都要向规划部门报批。

  广州市近年来高度重视城市雕塑的规划和建设,市委市政府已组织实施广州“城市雕塑工程”,其中,上下九、沙面等广州知名地段已兴建了一批反映广州人文历史和民俗特色的城市雕塑。同时,还加大城雕建设的资金投入,前3年每年100万元,由点到面推开城雕建设。据了解,荔湾区的城雕建设已启动,越秀、海珠区也在酝酿区域标志性城雕,其他各区的城雕工程也在逐步实施。会展中心、新体育中心,南沙入口等大型公共建筑和重要地段纷纷举行招标,公开征集城市雕塑与公共艺术品设计方案。

  为了不让“垃圾雕塑”成为城市景观中的败笔,让城市雕塑的艺术性与公众性有机融合,让城市雕塑体现更多地域特色及文化韵味,今后,无论是大型标志性雕塑还是城市角落里供市民赏鉴的公共雕塑单品,建城市雕塑与纪念碑都要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城市雕塑与纪念碑设计方案,也需提交设计单位或设计者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复印件;设计说明书;城市规划部门提供的城市雕塑与纪念碑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复印件;广州市城市雕塑委员会审查意见等资料。除了多角度、多视点的彩色效果图,重要地段还要在广州市城市雕塑委员会审查前提交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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