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
新闻检索
按年份检索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北京市规划委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发布时间:2006-4-260:0:0来源:北京日报作者:刘扬点击量:4078   
  今后社会停车场要与居民汽车场库合并设置,这样一来,同一个停车场,可以白天供社会车辆使用,晚上供小区居民使用。

  4月14日,北京市规划委印发了《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将从6月1日起执行。

  小区服务设施要“扎堆儿”建

  为了方便群众,2006年居民小区里的商业服务设施、邮电设施、体育场以外的文化体育设施,以及社区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要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与居民的出行路线相吻合,形成公共活动中心。

  不过,北京市规划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菜市场是个例外,菜市场应设在运输车辆易于进出的相对独立地段,与住宅保持一定间距,并应设在室内,采取必要的隔音防护措施,以免干扰民宅。

  居民区地面停车率不得大于10%

  小区环境优美,地面就不能有太多汽车停放,今后北京市居民小区地面停车率,即小汽车地面单层停车位与居住户数的比例,将按照不大于10%控制。

  北京市规划委这位负责人说,今后越是接近城市中心,居民停车场户均车位比例越低。三环路以外的地区,包括旧区改造和零星加建的住宅,按每千户500个车位标准设置;三环路以内、二环路以外地区,按每千户300个车位标准设置;二环路以内及二环路以外的历史文化保护区等特殊地区车位标准另行研究。其中中高档商品住宅按每户1个车位标准设置,高档公寓和别墅按每户1.3个车位标准设置。

  社会停车场和居民停车场合并

  为了更有效利用停车场库,今后社会停车场要与居民汽车场库合并设置。北京市规划委这位负责人说,这样一来同一个停车场,可以在白天供社会车辆使用,晚上供小区居民使用。其中地上居民停车场(库)应与邻近的住宅保持适当距离,避免干扰居民生活。

  此外,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取消了加油站,其设置要求在专项规划中确定。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