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召开的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动员大会上获悉,天津市将用一年时间完成天津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编制任务。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是解决现状交通问题和指导未来交通发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内容涉及城市土地使用及设施配置、城市空间布局、综合交通网络构架、交通政策设计和实施等方面,主要目标是追求综合交通系统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包括交通、经济、生态、环境等各方面),引导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交通行业各主管单位会同规划部门共同编制了包括《天津市公路主枢纽规划》、天津港总体规划、《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规划》、《滨海新区基础设施规划》《中心城区轨道交通规划》《中心城市道路网调整规划》等多项交通专项规划,规划的实施对改善我市综合交通状况,起到了极大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2006年7月,国务院批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在交通专项规划中,确定了我市交通发展的战略性、指导性原则。随着天津滨海新区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布局,天津发展进入新的上升期,市域综合交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
为了确保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落地,更好地发挥交通规划的战略指导作用,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迫切需要编制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市域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将重点突出以下六个方面:一是以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为核心 ;二是着力构筑区域一体化的综合交通网络;三是突出滨海新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四是坚持集约和节约利用土地的“TOD”模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五是强化交通枢纽功能,提高综合换乘服务水平;六是支持小城镇和新农村的建设,形成城乡一体的综合交通体系。
按照计划,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工作共分为交通调查与分析;交通需求预测模型及城市交通发展专题分析、交通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研究;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纲要;交通专项规划方案的编制等四个阶段,全部工作用一年时间完成。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