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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法规体系
发布时间:2010-9-30:0:0来源:交通运输部作者:未知点击量:2131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的优先发展,我国将加大该领域的法规体系建设、财政扶持、公交企业管理、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等四个方面的工作。这是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副司长徐亚华在8月31日召开的中美交通论坛城市拥堵工作组研讨会上透露的。

    记者从城市拥堵工作组研讨会上了解到,截至2009年年底,我国主要城市公交线网站点500米覆盖率超过90%。全国36个中心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20%,并在逐年递增。在此基础上,我国今后将进一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的优先发展,具体措施包括:

    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法规体系。国务院已将《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列入今年的一类立法计划,争取尽早出台。我国将加快建立以《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为龙头,以配套规章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为补充的法规体系,建立完善城市规划、土地使用、财政保障、道路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把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

    完善对城市公交的财政扶持政策。针对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投入不足、政策不稳定的情况,将逐步建立以城市政府为主,中央和省级财政适当支持的公共财政保障制度,支持城市公交先进运输方式、运力和基础服务平台建设,改善目前公交企业普遍亏损、经营困难等问题,提升城市公交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

    规范公共交通企业管理。我国将坚持公益性基础上的市场化运作方式,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公交企业运营管理,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改善职工福利待遇,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我国将通过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形成城乡公共客运资源共享、相互衔接、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畅通有序的新格局。同时,将在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客运实行公交化改造,将城市公交向郊区、农村延伸,扩大城市公交的服务范围,推进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

    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需要借鉴世界各国的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记者从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了解到,此次中美交通论坛城市拥堵工作组研讨会邀请来自美国的公共交通专家,共同探讨和交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方面的措施和经验。今年年底,中美交通论坛将在深圳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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