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北京市将成立专项工作组,采取自检自查、互查抽查和综合评价等方式,对城六区和重点新城制定落实区域交通规划和计划、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停车设施建设和停车秩序管理、交通秩序管理、完善自行车和步行交通系统、开展文明交通活动、落实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建设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等内容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与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督查和行政效能监察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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