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结束的银川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银川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银川市以立法的形式,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
众所周知,城市公共交通具有人均占用道路资源少、客运量大、节能环保的特点,是集约化的运输方式,同时作为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为大多数市民提供了平等的交通出行权和道路公共资源使用权。随着城市规模扩大和城市人口增加,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压力加重。为了给公众提供安全、便捷、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定《银川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确定为今年的立法计划。
据介绍,《条例》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经营管理、运营服务、法律责任等共6章39条。明确了城市公交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应该按照规划建设优先、设施用地优先、投资安排优先、路权分配优先、财税扶持优先的原则,建设、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在财政投入、财税扶持、资金安排、路权优先、信号优先、用地保障、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该《条例》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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