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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珠三角规划研究”预计两年完
发布时间:2005-12-160:0:0来源:南方日报作者:点击量:3084   
  15日,粤港城市规划及发展专责小组(以下简称“专责小组”)第二次会议在珠海市举行。“专责小组”粤港双方组长广东省建设厅厅长劳应勋和香港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刘吴惠兰在会上签署了《大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研究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书》)。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唐豪和香港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出席了签署仪式。

  唐豪在仪式致辞中指出,《合作协议书》的签署,不仅标志着粤港合作开展“大珠三角规划研究”工作进入具体的操作阶段,也标志着粤港在城市规划领域的深入合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孙明扬也表示希望通过这个研究,双方可以共同为提升大珠三角的可持续发展作出努力,使大珠三角成为世界最具发展活力的城镇群之一。

  据悉,作为粤港双方今后的重点合作项目之一,“大珠三角规划研究”是粤港在“一国两制”方针下、在CEPA框架内提升合作水平、推进大珠三角合作发展的战略措施。开展“大珠三角规划研究”的目的是: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以前瞻性的视野考虑和分析“大珠三角”的发展方向,借此制订城市与区域的发展策略;通过城市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与城镇及交通的发展,促进区域环境改善,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确保“大珠三角”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生产要素顺畅流动和三地的分工协作、功能互补,通过拓展“泛珠三角”的发展腹地,提高“大珠三角”整体的国际竞争力,建设充满生机、活力的世界级城镇群。

  据悉,粤港双方已经原则同意《大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研究工作大纲》。根据该《大纲》,粤港双方将开展对粤、港、澳三地邻接地区的跨界协调发展研究,深入探讨港澳与“珠三角”各城市的合作发展机会;加强三地有关城市规划的协调和衔接研究;基础设施项目对三地发展影响评估,提出协调建议如何完善港澳与“珠三角”城市的联系,例如与城际快速轨道网络的连接,港澳与区内各主要城市、交通枢纽及主要经济活动区之公路、轨道网络的连接;研究三地口岸功能协调以及开发新口岸和通道的可行性等。

  在15日签署的《合作协议书》中,双方亦就“大珠三角规划研究”的研究原则和合作模式达成共识,对研究的主要工作安排进行了明确,并同意委托北京大学和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为研究的实施单位。“大珠三角规划研究”预计两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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