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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共交通确立“主力”地位
发布时间:2006-11-100:0:0来源:贵阳晚报作者:聂俊点击量:3158   

  记者昨日从省建设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省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今后3到5年内,我省将在大中城市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

  据介绍,由于我省土地资源稀缺,群众收入水平总体不高,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能提高城市交通资源利用效率,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意见》制订了我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目标:

  力争用3至5年时间,在大中城市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基本建成完善的公交基础设施,贵阳市公共交通占城市交通总出行量的比重达到40%以上,其他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达到30%以上;在大中城市形成以大运量公共汽车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他公交客运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交体系,在有条件的县级市形成以小公共汽车为主体、出租汽车为补充的城市公交体系。

  《意见》还提出了具体目标:建成设施齐全的公共汽车停车保养场,做到夜间公共汽车不停放在街道,白天公共汽车起点站不占街道调度发车;城区公共汽车平均运行速度达到25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90%以上;城区居民走出家门500米之内就能乘上公共汽车,只换乘一次就能到达目的地。

  《意见》还在编制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保证公共交通对城市道路的优先使用权等方面做了具体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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